12月20日,京哈高速香河服务区入口处发生一起两车追尾事故,民警到达现场后看到,小型汽车右后部受损,货车左前部受损。经了解,货车竟是被小型汽车“别”进了服务区!但小型汽车驾驶人却表示“不知道怎么回事”。
随后,民警通过路面监控和小型汽车行车记录仪还原了事发经过:事发时货车正沿第三车道正常行驶,小型汽车在第二车道超越货车后,在不满足变道条件的情况下,从第二车道强行向右变道,货车使用灯光警示,但仍然被小型汽车“别”进服务区,同时,两车发生碰撞,所幸无人员受伤。
最终民警认定,小型汽车驾驶人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承担全部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