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胜县各餐饮经营单位(户),这份告知书请查收

乐活   2024-10-29 17:58   云南  

告知书

全县各餐饮经营单位(户):

为进一步规范生猪屠宰和猪肉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打击私屠滥宰、销售及宰杀病害猪等违法行为,保证猪肉产品质量安全,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食用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特告知如下:

一、不得采购、加工、销售非定点屠宰、来源不明、无法提供进货凭证、未经检疫检验或检疫检验不合格、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的猪肉产品。

二、在采购猪肉时,严格查验“两证两章”(动物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动物检疫验讫印章、肉品品质验讫印章),不购买没有“两证两章”的猪肉产品。

三、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按照法律规定要求认真做好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记录台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

四、违法采购、加工、销售非定点屠宰、来源不明、无法提供进货凭证、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的猪肉产品,我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依法进行查处。

永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028

来源:今日永胜

平台编辑:悠悠

初审:高声财 复审:黎润琴 终审:熊锦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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