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开展科技成果“先使用后付费”改革

学术   2024-12-06 17:27   江苏  

江苏省科技厅、教育厅、财政厅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在全省开展科技成果“先使用后付费”改革的通知》,此项改革旨在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效能、推动产学研融通创新。

根据通知所附的改革工作指引,“先使用后付费”指省内外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将科技成果许可给企业使用,许可双方明确约定采取“零门槛费+阶段性支付+收入提成”或“延期支付”等方式支付许可费,支付时间应至少在许可合同生效一年(含)或被许可方基于此科技成果形成产品或提供服务产生收入之后。改革工作指引中提到,科技成果包括省内外高校院所已授权且有效的专利技术(含已解密国防专利,不含保密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权以及生物医药新品种等。高校院所可通过省技术产权交易市场平台、江苏数字科技平台以及地方各类科技服务平台等发布“先使用后付费”成果,企业可以在服务平台中以“先使用后付费”方式承接高校院所科技成果。

改革工作指引还提出,鼓励担保机构或保险机构为以“先使用后付费”方式承接高校院所成果转化的中小微企业提供担保或保险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或园区根据“先使用后付费”实施成效为高校院所、企业、担保机构或保险机构提供一定的补贴或奖励。

来源:《新华日报》2024年12月5日第2版/记者 徐冠英
编辑:李然然
发布:戴   勇
校对:张   锋
审核:张卫东

江苏知识产权
发布知识产权工作动态,普及知识产权文化。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