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宪法日为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而设立的节日。
2024年12月4日是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也将迎来第五个宪法宣传周,其主题是“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全面深化改革”。
01
宪法的地位和作用
《宪法》的地位:
《宪法》是集中体现统治阶级建立民主国家的意志和利益。《宪法》是规定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确认和保障公民基本权利,集中表现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的国家根本法。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其地位至高无上,它不仅规定了国家的基本制度和根本任务,还明确了国家机关的组织与活动原则,以及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宪法体现了掌握国家政权的统治阶级的意志和根本利益,通过确认和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成为维护和巩固统治阶级专政的重要工具。
《宪法》的作用:
1、巩固国家政权;
2、规范和制约国家权力;
3、调整国家最基本的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
4、宪法作为上层建筑,对自己的经济基础起着影响作用;
5、宪法促进国家的民主制度和法律制度的形成和发展;
6、宪法对公民权利的保障作用;
7、我国宪法把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转化成为国家意志,由国家的力量予以推行,得到实现。这是我国宪法最重要的作用。
02
宪法的历史
1954年9月20日,出席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1197名代表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全票通过了宪法。同日,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予以公布,新中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正式诞生。1954年宪法序言明确指出:“这个宪法以1949年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为基础,又是共同纲领的发展。”
1975年1月17日,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全体代表一致通过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第二部宪法,除序言外分总纲、国家机构、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旗、国徽、首都,共4章30条。
1978年3月5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78年宪法继承了1954年宪法的一些基本原则,增加了实现四个现代化的任务,明确在20世纪内把我国建设成为农业、工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现代化的伟大的社会主义强国。
1982年9月,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宪法修正案草案,现行宪法即1982年宪法正式诞生。1982年宪法是对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社会主义革命、建设、改革经验教训的总结,更加全面完整地反映了新的历史时期国家的发展要求,是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
03
宪法的效力
一、宪法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具有至高无上的法律地位,宪法所确立的原则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础和立法依据。
二、宪法在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权威,法律、行政法规的内容和精神都不得与宪法的原则相抵触、相违背。
三、宪法是一切组织和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
04
公民的基本义务
1、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
2、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3、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4、保卫祖国,抵抗侵略,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5、依照法律纳税;
6、劳动的义务;
7、受教育的义务;
8、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9、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来源:信通团青、忻州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