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实验小学校教育集团落实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积极实践“清廉学校”建设,发挥集团效应,自2023年开始建立学校监督委员会“联席会议”制度,共同探索新时代下的学校内部监督机制运转,推动学校提高民主管理和依法治校水平。“联席”两年以来,成效明显,在2024年全区“校监委”和“清廉学校”建设评价中,集团5所成员校有四所被评为“优秀”。
会议指出,学校监督委员会是在积极推进学校民主建设,提高学校民主管理水平,办人民满意教育的宗旨上孕育而生,是深入推进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的监督保障。学校监督委员会工作要坚持党的领导,准确定位;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依法监督,民主公开。校监委在学校党组织的领导下切实履行教职工大会赋予的权利,热心服务师生,收集群众建议和意见,督促推动学校各项工作规范有序运行,确保教育高质量健康发展。
会议认为,校监委在学校监督工作中责任重大,是学校管理的监督者和建议者,要做到:一是思想政治素质好,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作风优良;二是要熟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项目管理,储备一定的专业知识;三是要有监督的执行能力,敢于监督,切实履职;四是“校监委”委员不仅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要做好表率,还要积极参加各级监督专项培训,切实提升综合素质;五是各校党组织要营造校园良好氛围,打造清廉文化的校园阵地,让监督成为常态,让接受监督成为自觉。
通过此次联席会,各校监督委员会进一步明确了政治方向,理清了工作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