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丹桂园支路路口及
路段违法采集设备的公告
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决定自2024年11月18日起,启用丹桂园支路路口及路段违法采集设备。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1.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代码1120(记1分,罚款100元);
2.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代码1362(记3分,罚款50元);
3.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代码1373(记3分,罚款200元);
4.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代码1117(记1分,罚款200元);
5.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代码1625(记6分,罚款200元);
6.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代码6095(记0分,罚款200元);
7.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代码1371(记3分,罚款200元)
1.丹桂园小区东门;
2.西林名都悦府小区西侧。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驾驶人虽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违法代码1039X,罚款100元,记0分)。
敬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审核 :梅皖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