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11月22日起,峨眉山市启用一批“电子眼”

民生   2024-11-19 11:08   四川  

记者18日从乐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为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峨眉山市将在部分路段新增一批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于11月22日启用。

◆ 启用时间
2024年11月22日
◆ 位置及抓拍功能
(一)启用3套人行横道监测设备
对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具体点位如下:
1、国道245线692公里+600米(金陶瓷业)人行横道;
2、省道308线247公里+400米(卓尔阳光幼儿园)人行横道;
3、省道429线111公里(罗目场镇)人行横道。
(二)启用3套闯红灯设备

对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驾驶机动车在高速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具体点位如下:

1、佛光东路与城北路路口;
2、光辉路与景秀路路口;
3、符北路与符泉路路口。
(三)启用8套卡口抓拍设备

对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或禁止标线指示;驾驶人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以及影响安全驾驶等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具体点位设置如下:

1、国道245线717公里+600米(高桥小学外);
2、国道245线724公里+100米(农夫山泉厂区外);
3、国道245线722公里(观音桥);
4、国道245线738公里+200米(龙池交警中队);
5、国道245线744公里(大为);
6、国道245线754公里+900米(射箭坪);
7、金佛街(高铁峨眉山站单行道);
8、佛缘路(高铁峨眉山站单行道)。
(四)启用18套违法停车自动记录设备

对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驾驶人不在现场,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机动车违反规定临时停车,驾驶人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具体点位如下:

1、龙池镇滨湖路(2套);
2、龙池镇中环路(3套);
3、龙池镇祠堂街(2套);
4、佛缘路(高铁峨眉山站1套);
5、金佛街(高铁峨眉山站1套);
6、瑜伽路(高铁峨眉山站3套);
7、秀湖大道(1套);
8、南陈街(高铁峨眉站5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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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四川手机报丨综合编辑:峨眉同城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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