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城教育局重要发布!附举报电话

民生   2025-01-07 21:43   辽宁  
关于校外培训致学生家长的公开信


家长朋友们:


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以下简称“双减”)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要部署。兴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统筹协调,全力落实省、市各级文件精神,全市教育系统及各主管部门综合施策、协同发力,校内校外同步治理,“双减”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为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切实有效维护您和孩子的合法权益,诚恳向您建议:

一、树立科学教育观念

家长朋友们要遵循教育规律和孩子身心成长规律,客观看待孩子的差异性和多样性,帮助孩子充分发掘自身潜力。健康、合理、有意义的课余生活是孩子身心健康发展最好的调节剂。积极引导孩子广泛阅读、传承文化,锻炼身体、强壮体魄,亲近自然、劳动实践,发展特长、培养兴趣,促进孩子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督促孩子按时就寝,保证充足的睡眠,培养孩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给孩子一个幸福的童年。

二、理性选择培训机构

家长要理性看待校外培训行为,切不可盲目跟风,过度为孩子安排校外培训。一些校外培训机构未取得主管部门发放的行政许可,或以个人名义开展“一对一”“住家教师”等违规培训,这类培训既无资格资质、无质量保证,又存在极大安全隐患。正规的校外培训机构必须“证照齐全”,既同时取得“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并且在机构显著位置公示证照、培训内容及课时、收费项目与标准、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若您选择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请仔细查看机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是否有与培训课程相匹配的登记项目(例如:文化艺术辅导、体育指导、科技指导等)。

三、签订规范服务合同

广大学生家长在缴纳培训费用前,要主动与校外培训机构签订由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特别要注意涉及课程、从业人员、费用的条款,明确约定退费情形、退费方式,防止培训机构私自修改合同,出现“概不退费”等霸王条款。要求校外培训机构签字盖章,并索取正规发票,妥善保管,不要接受与实际培训内容不符的发票和收款收据等“白条”凭证。

四、合理支付培训费用

请学生家长在支付学科类培训费用时,不要支付超过3个月或60个课时的费用;非学科类培训一次支付不超过5000元限额的费用,避免退费纠纷和“卷钱跑路”风险。同时,要警惕以“充值赠送”等方式诱导超时段、超限额收费。要注意缴费安全,要通过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校外培训家长端”APP实现网上选课、购课、消课、退费、评价、投诉全流程办,切勿通过转账或现金等方式将培训费用支付给预收费资金监管账户以外的任何账户。自觉抵制“预付费享优惠”“买一年送一年”等促销诱惑,避免培训机构倒闭“卷钱跑路”“钱课两空”。

五、积极主动监督举报

家长朋友了解“双减”政策,可注意教育部网站“聚焦‘双减’工作”和省教育厅网站“‘双减’进行时”专栏。如果遇到权益受损问题,要及时收集好证据,与培训机构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各级消协组织投诉进行调解,或者通过司法途径依法维权,妥善解决。请广大学生家长积极参与培训机构的办学行为监督,如发现校外教育培训机构不合法、不合规的行为,可拨打12315和有关行政部门投诉举报,或拨打电话(0429-5332058)进行举报。

家长朋友们,校外培训的监管工作关乎您和孩子的切身利益,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规范校外培训行为,共同为保障孩子健康快乐成长、全面发展而努力!


兴城市教育局
校外培训监管科


来源:兴城市教育局




加入本地鲜知群

扫码加小编微信

回复(1)入群

爱葫芦岛网潘多拉
这里是葫芦岛30余万本地网友聚集地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