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纪律(一):落马贪官通报中“违反生活纪律”指啥?

政务   2024-11-27 08:30   湖北  



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明确指出,要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加强纪律教育。为帮助党员干部更好学习和理解党纪法规,进一步增强纪律法律意识,武昌区纪委监委联合区融媒体中心推出“小昌说纪”专题,围绕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党的六项纪律,选取日常工作生活中常见违纪违法案例,通俗易懂解读相关规定,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 明纪释法 ]

本期“小昌说纪”

将对党的“六大纪律”之生活纪律

进行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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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生活纪律

生活纪律是指党员干部在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中应当遵守的行为规则,涉及党员个人品德、家庭美德、社会公德等各个方面。


生活纪律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有利于从源头上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形成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民风的良好局面。


二、生活纪律负面清单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党员划出了生活纪律“红线”,主要划分为五个方面5条负面清单,对党员领导干部在个人道德品行修养及管好家人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第一方面:生活作风奢靡腐化

生活奢靡、铺张浪费、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造成不良影响。



第二方面:男女性关系失范

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造成不良影响;利用职权、教养关系、从属关系或者其他相类似关系与他人发生性关系。



第三方面:不重视家风建设

党员领导干部不重视家风建设,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失管失教,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



第四方面: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网络空间有不当言行,造成不良影响。



第五方面: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

其他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行为。



小昌提示 ]

党章规定,党员必须履行“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义务。党员不仅在生产、工作和学习上,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方面都应起到先锋模范作用。


小事小节中有政治、有方向、有形象、有人格。党员、干部必须重视生活纪律,将严格的自我要求落实到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之中,坚决反对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坚决反对一切庸俗、落后、腐化和违背党的理想信念宗旨的行为,自觉遵守家庭美德和社会的公序良俗等生活纪律,树立良好作风,带头营造和维护社会新风尚,塑造队伍良好形象。




来源 | 武昌区纪委监委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湖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廉洁于都

编辑 | 刘诗格

监制 | 常玲玲 黄梦云

终审 | 邹芬

出品 | 中共武昌区委宣传部  武昌区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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