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罗山县公安局刑警大队运用多种侦查手段,破获了一起盗窃虚拟币案件,抓获1名主要犯罪嫌疑人,追回赃款近16万元人民币。
2024年10月27日,潘新镇居民李某到刑警大队报称:其手机钱包里的4万余元虚拟币(一种应用于网络虚拟社区的虚拟货币,其使用范围仅限于购买虚拟商品和服务,如U币等)莫名其妙地不见了,价值29万元人民币。接警后,罗山县公安局刑警大队立即成立专案组进行立案侦查。经询问受害人获悉,其于10月上旬开始对一种USDT的虚拟币(U币)交易感兴趣。并找人学习了U币的交易方法。10月22日,经人介绍,李某带22万元人民币到许昌禹州市找一币商购买3万多个U币。10月24日中午,当其查阅手机钱包时,却发现钱包里4万多个U币不翼而飞。民警连夜赶赴许昌禹州市,调查当日与受害人交易的币商和介绍人,否定了上述人员的作案嫌疑。专案组另辟蹊径,通过线上资金追踪,确定被盗的4.1万枚U币通过多层流转转入境外某黑灰担保平台。经向相关互联网科技公司调证,确定除李某外,还有一部手机使用密码登录过其钱包地址。经研判,该机主为焦作市居民司某。11月2日,专案组民警赴焦作市将司某抓获,并从其家中搜出作案的苹果手机及16万人民币。犯罪嫌疑人司某对其盗窃李某谕虚拟币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作案经过:10月9日,受害人李某夫妇通过朋友介绍来焦作找到司某,向其请教虚拟币交易的有关方法。司某在帮助李某手机下载虚拟币钱包软件过程中,乘其不备偷拍了李某的交易密码。此后,司某经常查看受害人钱包的交易记录。10月24日,当其看到李某钱包里进账4万多枚U币时,便见财起意,将这些虚拟币全部转到自己另一部手机钱包里。为逃避侦查,其又将这些U币转到其朋友靳某(焦作人)手机钱包里。10月27日,犯罪嫌疑人司某、靳某将4万U币以29万元人民币卖给当地币商。
目前,犯罪嫌疑人司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来源:罗山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