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校园餐”违法行为举报奖励的公告
为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充分发挥社会共治的积极作用,霞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公布“校园餐”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方式,畅通举报渠道,同时坚决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和个人信息。欢迎社会公众、广大师生及相关知情人士积极举报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校外供餐单位以及学校食材供应企业等“校园餐”生产经营单位违法行为,一经核查属实,将参照《市场监管总局 财政部关于印发<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市监稽规〔2021〕4号)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奖励。邮寄地址:霞浦县松城街道太康路99号霞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四楼餐饮股)举报人可采取当面、书信、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举报。
霞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