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费标准定了!有补贴!

政务   2024-10-09 19:46   浙江  

好消息!

2025年度德清县在职职工

医疗互助保障活动

参保指南来啦











参保后即可多一份保障!

千万别错过哦!

快来了解一下

互助保障政策吧!



 

参保对象


凡本县范围内已建立工会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类企业中已参加德清县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均可参加在职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符合上述条件的职工,由所在单位工会统一组织参加,参加人数不得低于本单位符合条件职工人数的90%




保障期限


本次互助活动的保障期2025年1月1日零时至2025年12月31日24时




保障项目


1.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收费标准:60元/人·期


2.职工特殊病种互助保障,收费标准:36元/人·期本期职工特殊病种互助保障项目由县职工医疗互助保障会专户补助50%,即企业和职工只需缴纳18元/人)。


以上两个项目需同时参加。




保障待遇


参加“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的职工,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住院发生医疗费用的,按其职工医保结算后的单次医保内结余(即医保内费用经医保统筹、公补、医疗救助、个账优先支付、大病补偿、民政补偿等报销后剩余部分)医疗费用的60%结算补助金。

参加“职工特殊病种互助保障”的职工,其特殊病种门诊可享受与住院医疗相同补助待遇。

一个互助期内,每名参保职工补助金额最高给付限额为5万元

本互助期内,参保职工因病在医院治疗过程中死亡的(不含工伤、交通事故、有明确责任人导致的死亡),可由其直系亲属(限父母、配偶、子女)申领一次性5000元的补助金。




申报程序


1.申请

申请参加在职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单位,需通过湖州市总工会在职职工医疗互助网上申报系统提交参加活动人员信息。

申报系统网址:https://www.51.gov.cn:8086/sionline

2.审核

由县职工医疗互助保障会审核通过。

3.缴费

互助金交纳时间为:即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止,逾期不再受理。




咨询电话


德清县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572-8837139

地址:德清县永安街97号



-END-

来 源:德清工会
编 辑:吴娇媚
审 核:夏建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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