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公布了2024年小学道德与法治综合评价优秀实践案例征集结果,钱塘区选送的景苑小学道德与法治评价案例(包含学校综合评价方案、非纸笔测评案例、单元评价案例、纸笔测试案例四套内容)脱颖而出,成功入选省级优秀评价案例。这一荣誉的取得,是近年来钱塘区小学道德与法治学科教研团队落实浙江省小学生综合评价实施意见相关文件的生动实践,也是景苑小学道德与法治教研组评价实践的优秀成果,是学校长期坚持“向美而行”教育理念的成果体现。
近年来,钱塘区小学道德与法治省级评价课题为引领,组织全区各小学开展了学科综合评价的改革创新实践。景苑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师积极参与课题研究,将最新的教育理念与教学方法融入日常教学。教研员张育花老师多次到校指导,不仅为案例的成功奠定了坚实基础,也为学校教师的专业成长注入了源源不断的动力。在她的指导下,景苑小学道德与法治组的老师们逐步提升了对综合评价的理论理解与实践能力,为学校教学质量的整体提升奠定了坚实基础。
在钱塘区小学道德与法治学科综合评价方案引领下,景苑小学“行美标兵”评价方案以学校育人理念“向美而行”为核心,以培养“行美标兵”为目标,立足于浙江省小学道德与法治综合评价要求,结合学校和学生的实际情况,融入大德育评价体系,开展全面、综合、多元、持续的学科综合评价。不仅关注学生的学业进步,更强调道德实践与行为美的结合,力求在每个学生身上体现出“行美标兵”的精神内涵。
自“行美标兵”评价方案实施以来,景苑小学始终将培养学生的道德品质与法治素养作为核心目标,通过一系列创新教学活动,引导学生在日常生活中践行美德,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此次入选的案例正是在这一背景下,结合“行美标兵”评价体系,深入挖掘生活中的法治教育元素,将抽象的知识转化为生动有趣的教学内容,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与参与热情。
“行美标兵”道德与法治综合评价,采用分项等级评价方式,从“学习态度”“认知水平”“实践能力”三个维度出发,采用“一录四表”的校本化操作工具开展评价。其中“一录”指“我的成长录”,“四表”包括“学习态度评价表”“认知水平评价表”“主题实践活动表”和“日常行为提升表”,均用于过程性记录,增强评价的整体性、激励性和多元性,全面真实地反映学生核心素养的综合发展水平。
学校教研组成员的精诚合作也是此次获奖的关键因素。在案例实践与撰写过程中,老师们集思广益、分工协作,共同攻克了教学中的诸多难题。通过多次集体备课、磨课,不断优化教学设计,确保案例既能体现学科前沿理论,又能贴合学生的实际需求。
景苑小学的评价创新实践为区内各小学的探索提供了实践样例。下阶段,钱塘区各学校将继续深化小学道德与法治综合评价改革,不断探索创新评价新路径,发挥好评价的育人功能,不断提升道德与法治课程的在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中的关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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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区教师教育学院、景苑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