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硕士研究生(校本部)组织关系转入、户口迁移、档案转寄说明
各位同学:
欢迎你成为哈尔滨工业大学的一员!为了使你来我校前详细了解组织关系、档案及户口迁移等事宜,现说明如下:
党、团组织关系
自带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入学报到后,组织关系介绍信交到各学院(部)的学生工作办公室。
党组织关系具体填写说明如下:
介绍信抬头:中共哈尔滨工业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具体转入单位:哈尔滨工业大学 XX 党委
团组织关系:通过“智慧团建”系统线上办理团组织关系转接,接收团组织信息详见各学院(部)通知。请不要直接转入哈尔滨工业大学团委。
户口迁移
黑龙江省考生按照哈尔滨户政处文件要求不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省外考生户口是否迁移由本人自行决定。如迁,请到原户口所在地办理迁出(提供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迁移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繁荣街130号。
迁至派出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花园街派出所。
落户时需提供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同时要填报信息,信息包括本人照片以及父母身份证号等,请提前准备好。
花园街派出所电话:0451-86213012。
注:户口、居民身份证姓名要准确一致(定向就业类研究生不转户口)
档案邮寄
所有非定向就业类拟录取考生档案需按照各录取学院(部)的要求进行邮寄。档案原则上不允许学生自带,如确因特殊原因需要本人携带档案,务必保证原档案所在单位的密封状态。入学前系在职职工者,人事档案内须包含解聘合同、工资关系等全部存档资料。
除少干计划的非在职考生外,定向就业类考生人事档案不需转入我校。
其它
录取通知书由录取学院(部)、校区负责发放,拟于7月初陆续寄送,届时请各位同学留意各单位相关通知。
排版 | 杨 昕
初审 | 隋海朋
复审 | 胡乔迁
终审 | 任 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