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实施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的意见》(教师〔2023〕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实施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的通知》(教师厅函〔2024〕16号)等文件精神及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我校“国优计划”专项研究生预报名通知如下:
“国优计划”简介
从2023年起,国家支持以“双一流”建设高校为代表的高水平高校选拔专业成绩优秀且乐教适教的学生作为“国优计划”研究生,在强化学科专业课程学习的同时,系统学习不少于26学分的教师教育模块课程(含参加教育实践),通过“国优计划”研究生培养吸引优秀人才从教,为中小学输送一批教育情怀深厚、专业素养卓越、教学基本功扎实的优秀教师。我校为第二批“国优计划”试点高校(点击文末“阅读原文”查看详情),从2024年开始招生。
我校通过“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在读研究生二次遴选”两种方式选拔。
从应届优秀推荐免试研究生中选拔
1、报名条件
本校具备推免资格(含强基计划转段)的优秀理工科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报名。“国优计划”不得与“工程硕博士”等专项计划兼报。
2、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考生扫描下方二维码报名。
3、选拔流程
学校择优确定复试名单。考生通过复试考核,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可被预录取为我校“国优计划”研究生。
4、报名时间
8月27日-9月6日
详见研究生院网站后续具体通知。
1、招生专业:校本部所有理学、工学门类相关专业(包括学术学位及专业学位)均可招生。
2、招生层次: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招生计划总人数不少于30人。
1、学校为“国优计划”研究生开设教师教育模块课程,包括教育学、心理学、中小学课程教学、科学技术史等内容。“国优计划”研究生在修读本学科(专业)的培养计划时,还须修读不少于18学分教师教育模块课程以及完成不少于8学分的教育实践。支教实践计入“国优计划”研究生培养教育实践学分,所获学分计入研究生阶段的相关模块课程学分。鼓励有意愿参加研究生支教团的推免生参加“国优计划”。
2、实施本研贯通式培养。入选“国优计划”的推免生,从本科第4年开始选修教师教育模块课程和理学、工学专业课程。
1、教育硕士学位申请。修满26学分教师教育模块课程和教育实践的“国优计划”研究生,在申请其理学、工学学位的同一年,如通过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答辩,可获得教育硕士学位。
2、纳入免试认定。“国优计划”研究生享受免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认定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简称“免试认定”)改革政策。修完规定学分的“国优计划”研究生可参照教育类研究生免试认定相关规定,按程序申领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
3、探索“订单”培养。探索建立与优质中小学的“订单”培养合作关系,支持优质中小学与“国优计划”研究生签订“订单”培养协议。
4、支持继续深造。支持从教的“国优计划”硕士毕业生回校报考博士研究生,持续提升专业水平。
研招办联系电话:0451-86416113
联系人:李老师
初审 | 隋海朋
复审 | 李文彬
终审 | 李均、任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