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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的宝子们注意啦
代取药新规定来了!
近期,天津市医保局发布了
《市医保中心关于电子化记录
代取药信息有关工作的通知》
现在来跟小编一起看看吧
近日,市医保局网站发布《市医保中心关于电子化记录代取药信息有关工作的通知》
图源:天津市医疗保障局网站截图
为进一步优化代取药登记工作,减轻医药机构和代取药人手工登记工作量,精准记录代取药信息,采取电子化方式记录代取药信息。
各定点医药机构发现存在代取药情形的,刷患者医保卡(或绑定的亲情账户医保码,下同)上传医保结算信息的同时,通过技术手段采集代取药人的医保卡(或医保码、身份证,下同)信息,采集的信息仅限于身份证号和姓名,不得通过医保卡采集代取药人的其他信息;定点医药机构还需采集代取药人的联系电话,录入信息系统。
代取药人未携带医保卡的,由定点医药机构在信息系统内录入代取药人的身份证号、姓名和联系电话,并标注为“手工录入”。
定点医药机构将采集的代取药人信息与患者结算信息相关联,上传医保信息系统。每次就诊(每次挂号和此次挂号相关的诊疗信息为同一次就诊)只需采集1次代取药人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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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患者医保卡或亲情账户医保码;
②代取药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医保卡、医保码或身份证)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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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关于代取药的相关内容啦
此外,现在2025年居民医保缴费即将结束
还未来得及缴费的朋友
可要抓紧时间了!
2025年度天津市居民医保集中申报参保缴费期为2024年10月8日至12月31日,符合参保条件的各类人员,持有效证件和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2025年度居民医保参保登记缴费手续。
(一)天津市各级各类学校就读的全日制非在职在校学生、儿童(包括外省市、港、澳、台及外国籍学生儿童),原则上应在学籍地参保,并以学校为单位统一组织办理参保手续。托育机构在托幼儿原则上在常住地参保。天津市学籍的外籍学生,凭有效护照由所在学校统一组织参加居民医保。外省市认定的资助参保学生儿童在天津市就读的,可自愿选择认定地或天津市参保。各级各类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在校学生购买商业保险产品。
(二)各级各类学校、托育机构、福利机构等单位,线下到辖区医保分中心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线上可通过网上申报第三方代办系统(天津医保公共服务平台网上服务大厅),自主在线上完成参保登记业务。
享受国家助学贷款高校学生由学籍所在学校统一向区医保分中心申报办理参保登记,市教育部门应指导各高等院校根据助学贷款合同完成享受助学贷款高校学生身份确认工作。
(三)对退学、辍学等原因离开学校或托育机构的学生儿童,可到所属街(镇)综合服务机构办理参保登记。对家庭虚拟户中的在校就读的学生儿童,街(镇)综合服务机构应告知其通过所在学校参保。
对未满十八周岁的继续以学生身份办理参保登记,对年满18周岁(含)的在校就读学生,自主选择以家庭虚拟户参保的,按照居民(成年)缴费标准执行,不再享受低档参保高档享受政策。
(四)以行政村(组)为主体代居民申报参保缴费的,线下到街(镇)综合服务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线上可通过网上申报第三方代办系统(天津医保公共服务平台网上服务大厅),自主在线上完成参保登记业务。
(五)其他未就业居民(含新生儿、未成年及成年居民),线下到街(镇)综合服务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线上可通过网上申报第三方代办系统(天津医保公共服务平台网上服务大厅)、津医保APP医保办事大厅,自主在线上完成参保登记业务。
(六)天津市户籍人员出生的新生儿参保,推行出生、落户、参保、办理社保卡“出生一件事”集成办理。外地户籍来津人员出生的新生儿,应以新生儿真实姓名和身份证明,父母任何一方持有天津市有效居住证,可以凭新生儿居住证受理回执或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凭证参加居民医保,也可凭《出生医学证明》参加居民医保。
(七)天津市医疗救助对象(低保、低保边缘家庭成员、特困等人员)、部分优抚对象、其他重度残疾人员、离休干部无固定收入的配偶等人员分别由市民政局、市退役军人局、市残联、市委老干部管理部门负责向市医保中心提供相关信息(以数据共享或报盘形式提供),由市医保中心负责统一办理相关参保登记及待遇标识维护手续。
(上下滑动查看详情)
👉办理入口:可关注【天津本地宝】微信公众号,微信对话框回复【居民医保】即可获取线上参保登记办理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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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缴费渠道
❖各级各类学校、托育机构、福利机构、以行政村(组)为主体代居民申报缴费的,使用社保费代收客户端“社保费代收代报(自主)”功能进行虚拟户申报,选择授权(委托)划缴协议缴费或打印《银行端查询缴费凭证》方式缴费;社保费代收客户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网站“资料下载”版块进行下载,用户名为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密码请咨询主管税务机关。
❖其他未就业居民(含新生儿、未成年及成年居民),可以由街(镇)综合服务机构依据居民参保信息,通过代办系统,确定缴费档次,核定缴费金额,打印《缴费通知单》,到银行临柜缴费,也可以通过天津税务手机APP、电子税务局、微信、支付宝、扫码等方式缴费。
❖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其他重度残疾人等困难人员,由市医保中心统一办理参保登记后,可就近到街(镇)综合服务机构打印《缴费通知单》,到银行临柜缴费,也可以通过天津税务手机APP、电子税务局、微信、支付宝、扫码等方式缴费。
(二)缴费方式
❖银行临柜缴费:缴费人持《银行端查询缴费凭证》或《缴费通知单》,到协议商业银行网点临柜缴费。协议商业银行包括: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天津银行、邮储银行、光大银行、农商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交通银行、滨海农商银行、渤海银行、兴业银行、浦发银行、民生银行、齐鲁银行。
❖天津税务手机APP缴费:缴费人可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电子税务局网站,或通过《缴费通知单》,用手机扫描二维码,下载注册“天津税务”手机APP(后续将升级为“电子税务局”手机APP),通过“自然人业务-社保缴费办理”功能,为本人或他人自助缴费。
❖电子税务局缴费:缴费人可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电子税务局网站,以自然人身份登录后,通过“自然人业务-社保缴费办理”功能,为本人或他人自助缴费。
❖微信、支付宝缴费:缴费人通过微信“社保云缴费”小程序中的“天津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功能、支付宝“市民中心-社保-居民医保缴费”功能,为本人或他人自助缴费。
❖办税服务厅缴费:缴费人前往办税服务厅,通过现金或使用智能POS机缴费。
❖银联缴费:缴费人通过银联APP的居民医保缴费模块,选择“城市服务-更多-社保缴费-城乡居民”功能,为本人或他人自助缴费。
❖个人账户代扣:天津市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范围由父母、配偶、子女扩大到近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参保人绑定天津市参保的近亲属后,可选择“津医保”APP中“城乡居民个账代扣”功能,利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实现为近亲属代缴城乡居民医保。
❖以及其他缴费方式。
(上下滑动可查看详情)
👉缴费入口:长按下方二维码关注【天津本地宝】微信公众号,微信对话框回复【居民医保】即可获取缴费入口以及办理指南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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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天天电台道、天津市医疗保障局、天津本地宝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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