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传播谣言,散布虚假信息
2. 传播垃圾邮件、垃圾信息
3. 论坛、聊天室侮辱、谩骂他人
4. 窥探传播他人隐私
5. 炒作色情、暴力、怪异低俗内容
网络不文明“四色”图
1.事先浏览网页须知
2.在浏览网页选择合法网站
3.不浏览色情网站
4.上网聊天交流须文明用语,避免辱骂他人,网络暴力
5.警惕色情聊天,反动宣传
关于“翻墙”行为:
国务院《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第6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自行建立或者使用其他信道进行国际联网。如果行为人使用“翻墙”软件获得某些不实言论、信息后,进行散布、造谣,并造成不良影响的,还可能会触犯“寻衅滋事罪”或者“诽谤罪”等,或将受到刑事处罚。
关于行为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一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十二条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使用网络应当遵守宪法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危害网络安全,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不得宣扬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传播暴力、淫秽色情信息,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以及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等活动。
这些条例重点强调:在自身安全上网的同时也需保护国家的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利。
与此同时,我院各年级开展了以班级为单位的网络文明与安全主题班会。班会过程中,同学们通过观看视频和了解防诈知识,更好辨识诈骗手段,恪守文明上网的素养,共同维护和谐积极的互联网环境。
24级研戏影班表示:通过具体分析诈骗案件和情节模拟,增强了同学们的网络安全素养,认识到人人都需有防范意识。最后通过网络安全知识抢答的方式,进一步巩固同学们的安全文明认知。
24级研戏影班
23级播音2班重点讨论了防诈相关知识,分析了常见诈骗手段并且强调上网素养,进一步提高了同学们的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最后,同学们分享身边的诈骗经历,再次提醒大家多加注意网络诈骗。
23级各班开展网络文明与安全主题班会
24级各班开展网络文明与安全主题班会
此外,我院各班级还积极学习了我校学工处发布的《厦门理工学院学生网络行为规范》,进一步了解了网络安全相关法律条例。相信同学们会更加严守网络纪律,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共同维护国家网络安全。
大学生群体作为网络文明建设的主力军,更应该以身作则,积极响应安全上网的号召,共同肃清网络环境,营造积极向上的网络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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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理影传团学
文字 | 范语琪
图片 | 各班级提供、网络
排版 | 陈卓盈
责编 | 陈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