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其中明确,要分类推进高校改革发展,按照研究型、应用型、技能型等基本办学定位,区分综合性、特色化基本方向,明确各类高校发展定位,支持理工农医、人文社科、艺术体育等高校差异化发展。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高等教育,2023年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60.2%,在学总规模4763.19万人,迅速成长为世界上最大规模的高等教育体系。
与此同时,我国高校趋向外部规模发展、同质化办学等问题却也日益凸显,人才培养难以适应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多样化需求。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迈入内涵式发展阶段,以及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深入发展,坚持分类发展、避免“千校一面”,成为我国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重要课题之一。
分类管理,办出特色
事实上,早在2010年,中共中央颁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便提出,建立高校分类体系,实行分类管理。发挥政策指导和资源配置的作用,引导高校合理定位,克服同质化倾向,形成各自的办学理念和风格,在不同层次、不同领域办出特色,争创一流。
2015年,教育部等三部门发布《关于引导部分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的指导意见》。其中也明确提到,按照试点一批、带动一片的要求,确定一批有条件、有意愿的试点高校率先探索应用型(含应用技术大学、学院)发展模式。
202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再次强调要“推进高校分类评价,引导不同类型高校科学定位,办出特色和水平”。
2021年2月,教育部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要求本科教育教学实行评估分类。这一举措,被视为我国高等教育评估领域探索分类评价的肇始之笔,也是新一轮审核评估的突出亮点之一。
根据《方案》,该轮审核评估分为两类,高校可自主选择。其中,第一类审核评估针对具有世界一流办学目标、一流师资队伍和育人平台,培养一流拔尖创新人才,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普通本科高校;第二类审核评估则分别适用于以学术型人才培养为主的高校、以应用型人才培养为主的高校、首次参加审核评估的高校。
除此以外,《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关于深化新时代高等学校评估改革方案》等多个国家级文件,也都提到了推进高校分类管理、评价与发展的相关意见。
多地先行,探索实践
在中共中央和国家部委的倡导推动下,2010年以来,上海、浙江、北京、广东、吉林和山东等多个省市,也陆续开展了高校分类发展与评价的探索与实践。2016年,浙江省教育厅发布《普通本科高校分类评价管理改革办法(试行)》,将高校分为综合性研究为主型、多科性研究为主型;综合性教学研究型、多科性教学研究型;综合性教学为主型、多科性教学为主型6类。该指标体系则包括一级指标、二级指标、观察点、评分标准和计分办法4部分。一级指标均相同,包含高校人才培养、师资队伍、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水平、学科专业建设、国际交流和学校影响力6个方面;二级指标有差异,区分度重点体现在观察点、评分标准和计分办法以及分数权重划分上。比如,在“本科生教育”二级指标下,研究为主型、教学研究型的观察点“本科生读研率”为20分,教学为主型则没有这项指标,取而代之的是高达50分的“毕业生1年后跟踪就业率”。而从2014年起,上海市级层面便先后发布了多个与高校分类相关的文件。2018年,上海市教委出台《关于深入推进上海高校分类管理评价,促进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的指导意见》,由此标志着上海高校分类评价指标体系正式完成,同年推出《上海高校分类评价指标(试行)》,开始对上海62所高校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在高水平大学建设遴选、内涵建设经费分配、市属高校党政负责干部考核等多方面进行运用。据介绍,上海高校分类评价指标体系以中国特色高等教育五大职能为基础,以“十二宫格”的分类模式,设立学术研究型、应用研究型、应用技术型、应用技能型四种类型高校的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共性指标涉及价值导向、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特色发展等方面,包括党对高校的领导、立德树人、教学保障、服务全民终身学习、办学特色案例等内容,共计13个指标,占总指标的40%左右。经过多年推行,上海高校实现了“四列纵队”分类发展的态势,同类高校之间的良性竞争氛围日益浓厚,高校的发展目标也更加精准。去年12月,上海市教委正式揭晓“2024年上海高校分类评价”的榜单,多所高校传来捷报。例如,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在22所应用技能型高校中获得综合评价和效益评价第一名,学校也连续七年在应用技能型高校常态评价中保持第一名;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则在上海市17所应用技术型高校分类评价中排名第一,在重点任务年度考评和办学情况常态评价中均排名第一。实践证明,在分类评价的引导下,一批上海高校已经找到各自的“跑道”,实现了更有特色、有质量的发展。在我国从高等教育大国向高等教育强国发展转变的历史阶段,走向注重多种类型特色办学的分类发展,是提升高等教育质量的内在需求。2024年7月,教育部党组书记、部长怀进鹏也曾指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上对学校和人才的需求是多样的,在高校中既需要“全能选手”,又要有“单项冠军”。从多地的实践来看,高校分类评价改革举措已经取得了一定的实效。然而,直到今天,追求综合化、追求研究型、追求获得更高等级的学位授予权,仍然是不少高校难以遏制的冲动。在北京大学教授施晓光看来,要破除单一的价值取向,政府、高校、教师、学生、社会这五大评价机制都需要重新确立。其中,政府要破除功利化、短视的评价,建立科学、长效的评价机制;高校要破除“唯分数论”,提倡素质教育、立德树人;教师要破除重科研、轻教学,重视教书育人的行为;学生要破除片面发展,强调“五育并举”;社会要破除文凭至上,强调以品德和能力为本。同济大学教育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张端鸿则指出,每所高校所能承担的使命、任务和功能都具有差异性。因此,不必强求同一类型的高校使用同一套固化的评价指标体系。可以逐步探索政府与高校间通过合同或协议的方式,议定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如此,高校分类评价就可以将高校承担任务的达成度作为重要的衡量标准,也可以将任务指标、水平指标和状态指标分列,最终做好综合评价。这种做法并不是强化政府对高校的行政干预,而是激发高校的自主活力,更积极、主动地回应国家和区域战略需求,在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方面展现更大的主动性。”张端鸿这样表示。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也被视为创新高校分类评价制度的思路和对策之一。2024年10月,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公共管理与人力资源研究所曾在《中国经济时报》刊文提出,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高等教育的改革以及高校自身的变化,应每隔一定时期(比如3—5年)对分类标准和评价指标进行修订和完善。高校可根据自身发展情况和战略规划,在符合一定条件的前提下,自主申请调整分类类别。分类推进高校改革发展,注定是一项艰巨的系统性工程,眼下也仍有许多难题待解。不过,随着各级政府和高校的不断探索与改革实践,或许未来,我国高等教育终将实现错位竞争、内涵式提升和特色发展,让每一类高校都能够在各自的赛道上放心奔跑,冲向属于自己的高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