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学科专业实际情况,现将本单位2025年接收推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第二轮)公布如下。
一、拟招生专业及人数
注:拟接收人数仅供参考,录取时将根据生源状况和学校学科发展需要进行适当调整。
二、复试形式及平台
统一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形式对考生进行“双机位”线上面试。选用腾讯会议为主平台、钉钉会议作为备用平台。软件使用方法见软件官方网站。
三、复试流程
(一)复试通知
申请人于2024年10月7日8点前,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选择报考心理学院。心理学院将对申请人进行审核,择优选拔,预计于10月7日12点前通知部分申请人参加复试。
(二)材料审查
确认参加复试的申请人请将以下材料按顺序扫描为1个PDF文件,文件命名格式为“报考专业名称+姓名+25推免”,文件大小不超过5M,于10月7日8点前将此PDF文件发送至wubd120@nenu.edu.cn,邮件标题为“报考专业名称+姓名+25推免”。
(1)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竖版证件照。
(2)有效居民身份证。
(3)本科课程成绩单扫描件。
(4)外语水平证明材料扫描件。
(5)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6)各类获奖证书和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含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专著等)的清单和证明材料。
(三)复试日程
复试时间:2024年10月8日下午。具体时间及相关安排由负责老师电话告知。
四、拟录取名单确定
1.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含)以上为合格。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 所有类别的推免生均须参加复试,复试合格后方能录取。
3. 推免生未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接受“待录取”通知,则录取不生效。
4. 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后,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对全校拟录取名单统一进行公示。考生如对复试结果有异议,可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向本单位实名提出投诉、申诉或举报。
五、本单位联系咨询电话、监督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
本单位联系咨询电话:
19990508978
本单位监督举报电话:
0431-85098376
本单位电子信箱:
wubd120@nenu.edu.cn
心理学院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