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化解农合机构风险需各方协同合作

时事   2024-12-23 13:04   北京  


日前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稳妥处置地方中小金融机构风险。


《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23)》显示,我国高风险金融机构数量为337家。其中,农合机构(包括农商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信社)有191家,在所有高风险金融机构中占比最高,为56.68%,化险任务十分艰巨。


农合机构作为农村金融的重要板块,其风险化解关乎金融市场稳定与乡村振兴发展大局,应通过多方力量协力破局。


监管部门需强化监管引领,完善风险监测体系,精准识别、动态跟踪风险变化,督促农合机构合规经营、优化治理结构、提升风控水平。同时,应给予农合机构相关政策支持,如专项再贷款等,使农合机构有较充足且低成本的信贷资金。


地方政府需承担属地责任,加强财政支持,可以通过设立专项基金、协调优质资产注入等方式补充农合机构资本,增强其抗风险能力;优化区域金融生态,打击逃废债行为,助力农合机构清收不良资产,稳定经营环境。


一直以来,经省级人民政府授权,省级农信联社对省内农合机构履行指导、服务、协调和管理职能。因此,省级农信联社应依据本省农合机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改革方案与实施路径,助农合机构建立现代金融企业制度;指导农合机构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健全风险管理体系,提升合规经营水平,降低操作风险与管控压力;督促农合机构强化资本管理,拓宽资本补充渠道,优化股权结构,增加注册资本,提升资本充足率,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


省级农信联社还需要为基层机构积极争取政策支持、资金扶持及税收优惠等,全力为农合机构化险创造良好的内外部条件;组织省内农合机构间交流合作,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通过“抱团取暖”共同应对风险,如省内经营较好的农商银行参股综合实力偏弱的农合机构,建立利益结盟帮扶机制。


行业协会则需制定严格的行业规范和自律准则,组织专业培训和研讨会,邀请专家为农合机构解读相关政策法规、金融市场动态等,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养和风险意识,帮助农合机构更好应对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和政策要求。同时,还可以搭建信息交流平台,促进农合机构间分享风险化解经验、共享相关信息,共同探索风险化解的有效途径和方法。


农合机构自身也需持续深化改革,不断完善内部治理,建立健全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形成有效制衡机制,防止内部人控制等问题引发风险。同时,加强风险管理文化建设,提升员工风险意识与业务素养,创新业务模式,优化资产结构,增强盈利能力与风险抵御力。


总之,化解农合机构风险需各方协同发力,在监管引领、政府支持、行业互助等方面形成合力,为乡村振兴与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健康可持续的金融动能。


|农村金融时报

作者|本报编辑部

作|周文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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