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清远一家具店竟在店内违规充电

乐活   2025-01-16 14:30   辽宁  

佛冈消防救援大队

近期前往佛冈县九小场所

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发现以下消防隐患




一、佛冈县石角镇易木家具店(地址:佛冈县石角镇文园路2号)





二、佛冈县石角镇文振家电店(地址:佛冈县石角镇育才路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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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佛冈县石角镇鑫鑫小吃店(地址:佛冈县石角镇青云东路356、358号)




1、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在安全出口处充电。违反了《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三款规定。禁止在建筑物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以及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室内场所停放自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及其电池充电;禁止携带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及其电池进入电梯轿厢。
危害:一旦起火,会阻断逃生通道,易造成人员伤亡。
来源:佛冈县消防救援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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