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全市殡葬领域相关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政务   2025-01-21 10:09   辽宁  

关于征集全市殡葬领域

相关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为深入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开展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相关违法犯罪专项工作,切实解决殡葬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殡葬领域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净化社会风气,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进一步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现面向全市范围公开征集殡葬领域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1.在殡葬工程项目承包、设备采购、公墓建设等项目串通投标行为的; 

2.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等涉殡葬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

3.公墓等殡葬领域建设中占用、破坏农用地、林地等违法犯罪行为的; 

4.医疗机构、殡葬服务机构,违规开具死亡医学证明、发票等违法犯罪行为的; 

5.殡葬领域中存在的强迫交易、敲诈勒索、寻衅滋事、侮辱尸体等违法犯罪行为的; 

6.殡葬服务行业中存在的“保护伞”和“关系网”,以及公职人员参与、纵容、包庇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

7.殡葬服务行业中存在的其他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及乱象。


二、公开征集时间

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0月31日。


三、举报方式  

(一)盘锦市扫黑办举报方式。

1.举报电话:0427--2839119。

2.举报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双兴南路151号。

3.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二)盘锦市公安局举报方式。  

1.举报电话:0427--2682465、13904272110。 

2.举报地址:盘锦市公安局打击整治殡葬领域腐败相关违法犯罪专项工作办公室(兴隆台区惠宾大街111号);盘锦市公安局有组织犯罪侦查支队(盘锦市大洼区田家镇总部生态花园A5-22号)。

3.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四、举报要求  

1.举报人应提供纸质版举报材料,附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进行核查并及时回复。 

2.举报内容应尽可能详实,包括涉案人员的基本情况、违法犯罪活动范围或领域,主要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等。 

3.举报人对检举、揭发、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和诬告陷害他人,否则,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五、保密承诺  

我们将严格保密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和举报内容,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请广大人民群众依法依规行使检举控告权和监督权,您的每一条线索都可能成为我们打击犯罪、维护正义的重要证据。

 

 
中共盘锦市委政法委员会
盘锦市公安局
2025年1月21日




来源:中共盘锦市委政法委员会   盘锦市公安局

编辑:王   博   张盛琦     

责编:韩   放

审核:颜禀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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