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社会组织矛盾纠纷调解室调解员能力培训在京师深圳律所举行

文摘   2024-09-27 19:16   中国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各社会组织矛盾调解室调解工作的规范化水平,提升调解员的综合素质,加强社会组织矛盾调室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参与纠纷化解、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2024年9月26日上午,深圳社会组织矛盾纠纷调解室调解员能力培训在京师深圳律所九楼多功能厅举行,此次活动由深圳市民政局指导,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工作院和深圳市律师协会社会组织法律专业委员会主办,北京市京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协办。



参观律所


会前,参与培训的调解员参观了京师深圳律所的党建墙、调解室、模拟法庭、办公区域等特色区域,感受律所浓厚的法治氛围和现代化的办公环境。



开场致辞


京师深圳律所联合创始人廖明磊律师


京师深圳律所联合创始人廖明磊律师在致辞中提到,深圳社会组织矛盾纠纷调解室是深圳市为解决组织内部及周边的矛盾纠纷而设立的一种新机制,同时,京师深圳律所作为专业机构,通过搭建体系化的培训机制,不断提升律师的专业化水平,强化律师参与矛盾纠纷化解的法律服务能力,致力于为矛盾纠纷化解提供专业化、精细化的法律服务,希望通过此次培训,各位调解员能够在调解领域取得新的经验、新的技能、新的突破,为深圳市社会组织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深圳律协社会组织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深圳市社会组织矛盾调解室特邀调解员刘国梁


刘国梁主任在致辞中介绍了深圳市律师协会及社会组织法律专业委员会发展及主要工作,进一步强调了委员会在提供法律服务、解决社会组织法律问题、促进法律交流与合作方面的作用,并祝愿此次深圳社会组织矛盾纠纷调解室调解员能力培训圆满举行。



主题培训


深圳市社会组织总会总监、社会组织矛盾枢纽中心负责人何俊


深圳市社会组织总会总监何俊在社会组织矛盾枢纽中心的介绍中提到,该中心旨在协调和指导各个调解室开展工作,并与政府部门和法院建立联动机制。何俊总监详细介绍了深圳市社会组织矛盾纠纷调解室处理纠纷的类型,包括内部治理矛盾、劳动争议、会员纠纷、会员与其他非会员单位间纠纷、政社纠纷、购买服务和行政处罚相关矛盾纠纷等,帮助参加培训的调解员梳理工作流程。


京师深圳律所投资银行法律事务部副主任、深圳律协社会组织法律专业委员会秘书长李祉莹


李祉莹律师从实务角度出发,详细解读了调解的法律法规体系,包括人民调解和司法调解的定义、意义、范围以及调解程序等,强调了调解在降低经济和时间成本、维护当事人关系、缓解司法压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重要作用。她提到,人民调解员应当公道正派、热心调解工作,并具备一定的文化水平、政策水平和法律知识。此外,李律师也阐释了人民调解员的组成、担任条件、权利与义务,以及调解协议的内容和效力。帮助与会人员更深入地了解调解在中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及如何通过调解有效解决纠纷,促进社会和谐。

至此,深圳社会组织矛盾纠纷调解室调解员能力培训圆满结束,京师深圳律所将会继续举行类似的培训,助力提升我市社会组织矛盾调解室的工作标准化程度,增强调解员的专业能力,为社会组织矛盾调室队伍建设添砖加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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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师深圳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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