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生态环境,强化人民群众守法意识,提升司法公信力,近日,县检察院到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案发地的村委会,举办了一场别开生面的公开听证会。
案发地五华县棉洋镇某村,为五华县省级“百千万工程”6个典型示范村之一,由于气候环境独特,特别适合茶叶生长,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在政府的号召下,大力发展茶叶经济,现已种植茶叶面积约6000亩,产值接近2000万元,是当地有名的产茶区。由于个别群众法律意识淡薄,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出现毁林种茶违法行为。2023年7月至11月间,村民刘某献、刘某昌等5人在未经相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分别在该村毁林种植茶叶,经相关部门鉴定,分别共非法占用林地面积74.9亩(其中公益林地54.9亩、一般商品林地20亩),毁坏林木5318株,立木蓄积287.097立方米,给林地资源造成了破坏。公安机关以刘某献、刘某昌等5人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取保候审。此案在审查起诉期间,在案发地引起了强烈的反应:相当多的村民认为,种茶是当地的传统,上述5人为响应政府的号召开荒种茶树、发展“林下经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镇、村相关部门也向该院提出此案的处理情况可能影响当地一方平安。该院高度重视群众呼声,把新时代‘枫桥经验’融入检察履职办案全过程,刑检部门、控申部门密切配合,同时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积极开展社会调查,到案地现场勘查、检查复绿情况,走访当地镇、村干部和茶农,听取他们对案件的看法和处理意见。为公开审查促进公正处理,决定到案发地举行公开听证。
公开听证会由该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永强主持,邀请了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县公安局侦查人员、镇村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该村茶业协会代表、村民代表等参加会议。在听证过程中,承办检察官向参会人员介绍了案件事实及证据,阐述了拟对5名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的理由和法律依据。在听证中过程中,各方当事人发表了意见。通过对话沟通、释法说理等方式,帮助犯罪嫌疑人找到违法犯罪原因,帮助当地群众提升了发展林下经济与生态保护的认识,化解了村民的心结。听证员听取汇报后,经对案件事实、证据及法律规定等方面进行综合评析,认为检察院作不起诉决定既符合法律规定,也彰显了法理与情理的统一,一致认可检察院作出的相对不起诉决定。人民监督员对听证活动进行全程监督,并发表监督意见。听证会后,5名犯罪嫌疑人真诚悔罪,对违反林业保护行政法规的行为接受行政职能部门处罚。并表示将改过自新、以身作则,做生态环境保护者,主动参加义务植树、法治宣传等公益活动,
该院通过上门召开“围屋听证”形式的公开听证,现场对群众进行普法,将矛盾解决在群众“家门口”,达到了办理一案、警示一片。提升了执法办案透明度和公信力,获取了群众信任。接下来,该院将继续坚持司法为民的工作要求,进一步促进公开听证常态化、规范化,以公开促公正,让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折不扣落实到检察工作中。
(五华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