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呼伦贝尔发布、久洋之法料整理
呼伦贝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呼伦贝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2024年违法广告典型案例
2024年,呼伦贝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告宣传也要讲导向”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虚假违法广告问题,突出重点民生领域,严厉打击违法广告行为,有效规范全市广告市场秩序。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以案释法、教育警示和社会舆论监督作用,现将部分典型违法广告案例予以公布。
一、呼伦贝尔市某旅行社有限公司发布含有违背社会良好风尚内容的广告案
经查,2024年8月27日,当事人在“亲子牛”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中秋自然探索+剧本杀 ▌《闪闪红星》:一场寻找‘告密者’的冒险(9.16日独立营)”的广告,含有“天安门”图像,构成发布含有违背社会良好风尚内容的广告的违法行为。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的规定,海拉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旅行社有限公司作出罚款0.5万元的行政处罚。
二、牙克石市某卫生服务站发布谎称取得专利权的广告销售“修正草本抑菌液”案
经查,当事人在经营场所内发布含有“03荣获国家专利、产品配方荣获国家发明专利、具有独立完整的知识产权、全国独家”等谎称取得专利权的广告,构成了发布广告谎称取得专利权的违法行为。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规定,牙克石市市场监管局对该卫生服务站作出罚款1.5万元的行政处罚。
三、扎兰屯市某热疗馆发布使用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广告销售“激光低频温热腰带”“多功能护颈”电子商品案
经查,当事人在经营场所内发布含有“激光净血、汗蒸排毒、延年益寿”等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内容的广告,构成使用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广告销售商品的违法行为。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规定,扎兰屯市市场监管局对该热疗馆作出罚款1.5万元的行政处罚。
四、扎兰屯市某艾灸理疗馆发布使用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广告销售“智亨添健经络通能量仪”电子商品案
经查,当事人在经营场所内发布含有“治疗肾结石、膀胱结石、双肾积水、腱鞘炎功能”等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内容的广告,构成使用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广告销售商品的违法行为。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规定,扎兰屯市市场监管局对该艾灸理疗馆作出罚款1.5万元的行政处罚。
五、扎兰屯市某健康管理服务中心发布使用涉及疾病治疗功能用语广告销售“易享瘦热疗养生仪”案
经查,当事人在经营场所发布含有“排毒、降血脂、净血液、疏通血管、改善微循环、祛水肿、祛寒湿、祛淤堵、祛血栓以及燃脂、塑型”等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内容的广告,构成使用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广告销售商品的违法行为。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规定,扎兰屯市市场监管局对该健康管理服务中心作出罚款0.5万元的行政处罚。
六、扎兰屯市某农资有限责任公司发布虚假违法广告销售玉米种子案
经查,当事人在经营场所内发布含有“高产冠军”虚假内容的广告,构成了发布虚假广告销售玉米种子的违法行为。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扎兰屯市市场监管局对该农资有限责任公司作出罚款1.5万元的行政处罚。
七、扎兰屯市某农业农资服务站发布利用科研单位名义做推荐、证明广告销售复合肥案
经查,当事人在经营场所发布“施诺德研究院DM99-I养分活化技术、施诺德研究院技术授权”等涉及利用科研单位名义做推荐证明内容的广告,构成利用科研单位名义做推荐、证明销售复合肥的违法行为。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扎兰屯市市场监管局对该农业农资服务站作出罚款0.5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