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发布“做优‘检护民生’ 做实人民至上”典型案例,其中,鹰潭市余江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杨某某等37人与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支持起诉案入选!
2024年以来,鹰潭市余江区人民检察院深入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办理涉农民工工资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26件,民事支持起诉案件63件,为89名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93万余元,切实维护农民工群体合法权益。
鹰潭市余江区人民检察院
杨某某等37人与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
纠纷支持起诉案
【基本案情】
2021年3月29日,鹰潭某实业公司(以下简称实业公司)与江西某公司(以下简称某公司)签订合同并将某建设工程项目发包给某公司。某公司雇请杨某某等37名农民工(含妇女、老年人)从事涂料工、刮白工、铝合金工等工作。因项目总造价未结算,实业公司按约支付了部分工程款,某公司以工程款不足以支付劳动报酬为由,拖欠杨某某等37名农民工工资62万余元,后经多次催要仍拒不支付。杨某某等人随后向区劳动监察部门、区妇联寻求帮助。
【检察机关履职过程】
受理情况 2024年1月30日,相关单位依据《关于加强困难妇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向鹰潭市余江区人民检察院移送该案。2024年2月5日,杨某某等37人向余江区人民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该院审查后予以受理。
审查过程 余江区人民检察院依法行使调查核实权,加强证据审查、分析、论证,消除弱势群体诉权障碍。走访劳动监察大队、妇联等相关单位,调阅相关案卷,并为杨某某等人提供法律咨询,指导杨某某等人补齐相关欠薪证据;走访企业,询问财务人员、职工代表等了解案情,调取企业财务资料、工资发放流水记录等证据,核实杨某某等人与某公司的劳动关系与欠薪数额。
处理结果 余江区人民检察院认为,某公司未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杨某某等37人的诉求合理合法。考虑到年关将至,余江区人民检察院主动向当地党委汇报该案,争取支持帮助。2024年2月7日,余江区人民检察院在党委的支持下,组织杨某某等37名农民工、实业公司、欠薪公司、人社、城投、住建等部门召开圆桌会议,经多轮沟通,实业公司、欠薪公司与杨某某等37名农民工达成和解协议。2月9日,某公司依约向杨某某等人结清62.9万元工资,杨某某等37名农民工向检察机关提交撤回支持起诉申请,余江区人民检察院依法终结审查。
工作延伸 为打通检察服务劳动者的“最初一公里”,余江区人民检察院扎实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设立“心向无讼”工作微站和实践点,并在该院派驻洪湖检察室设立支持起诉服务站,通过支持起诉、调解磋商等方式,为89名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93万余元,为33名农村女性民工追回劳动报酬27万余元。同时,该院依托支持起诉服务站牵头相关部门建立农民工权益保护协助机制,与区人社局联合会签《关于建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协作机制的意见》,与区人民法院、公安局、人社局联合会签《关于建立余江区欠薪纠纷“多元调解”+“司法确认”机制实施意见》,通过信息共享、案件移送等方式,推动形成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共建共治格局。
【典型意义】
(一)依法履职,维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农民工诉讼能力较弱、证据意识不足,务工时一旦遭遇欠薪难题,合法权益可能无法得到有效保护。检察机关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充分发挥民事支持起诉职能作用,及时提供法律咨询,充分调查了解欠薪事实,依法维护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二)延伸触角,畅通支持起诉“绿色通道”。为进一步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检察机关联合妇联、工会、人社等部门在13个乡镇、街道设立“心向无讼”工作微站和实践点,打造集受理审查、调查取证、支持起诉、矛盾化解于一体的支持起诉服务站,并设置弱势群体权益保护专用窗口,实现农民工高效维权“一窗直达”,为弱势群体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一站式”服务。
(三)府检联动,强化系统治理抓常抓长。聚焦高质效办案要求,余江区人民检察院总结梳理办案中发现的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普遍性问题,通过调研分析、会商座谈、制发检察建议等举措推动多元善治,助力堵塞监管漏洞。同时,协同多部门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府检联动”共建“支持起诉+”,合力推进劳动者权益保障长效常治,为农民工解“忧薪”助“欢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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