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快办理!涉及很多珠海人!

时事   2025-01-08 15:12   广东  

2024年度个人所得税
经营所得汇算清缴开始啦!
2025年3月31日截止,
大家尽快办理!


近日,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
梳理了有关热点问题,
提供操作指南,
方便大家进行纳税申报。
赶快来看看!


什么是经营所得?
包括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的所得;

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个人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

以及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哪些人需要办理
经营所得汇算清缴?

税务机关表示,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中国境内取得经营所得,且实行查账征收的,需要办理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向税务机关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

合伙企业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个人合伙人的,应分别填报《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

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的,选择向其中一处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汇总申报,还需要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



什么时候办理汇算清缴,
如何向税务机关申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办理汇算清缴即2024年度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

汇算清缴办理渠道有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


税款如何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及第六条,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请大家合理安排时间办理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
转发提醒!

文:珠海传媒集团 苏振华

责任编辑:戴丹梅

编辑:吴茵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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