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海名邸(住宅)销售方案

企业   2024-11-15 12:31   广东  


一、销售产品


本次销售项目为四海名邸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由深圳招商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项目预售证号为【深房许字(2024)前海007号】。项目位于深圳市南山区花园路和工业九路交叉口南侧。本项目均为装配式建筑,具体交楼标准详见交付标准样板房及认购后签署的《深圳市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及其补充协议。本项目预售房源共计206套建筑面积约104.60-120.30㎡住宅产品(其中2栋202号房建筑面积约105.59㎡、2栋203号房建筑面积约105.74㎡不纳入此次预售)。本次住宅预售建筑面积23356.91m²,交付日期为2026年9月28日前。本销售方案仅适用于本次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可售住宅产品。

本批次普通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是112345.55元/㎡(按照建筑面积计算),由开发企业自主定价。

特别提示:

关于交付标准样板房买卖说明:本项目含4套交付标准样板房,分别为2栋201、202房及3栋201、202房(其中2栋202号房建筑面积约105.59㎡不纳入此次预售)。除不纳入此次预售的交付标准样板房外,购房人知悉上述2栋201及3栋201、202房3套交付标准样板房在交付前将由开发商无偿用于销售展示,交付时间比集中交付晚3个月。期间将会不排除有一定程度的合理磨损、折旧及使用痕迹,按展示现状交付,提醒购房人谨慎对比后购买。如在开盘当天选房中仅剩下上述3套交付标准样板房可选的情况下,若购房人放弃选房,购房人不得因此向开发商提出任何索赔或者类似权利主张;若购房人在选房时选择上述交付标准样板房,视为购房人同意并认可,购房人所选购交付标准样板房在交付前将由开发商无偿用于销售展示,同意并接受购房人所选购交付标准样板房有一定程度的合理磨损、折旧及使用痕迹,并同意不就此向开发商提出任何索赔或者类似权利主张。

关于创意展示空间买卖说明:本项目含3套创意展示空间,分别为1栋公配4楼异地创意展示空间(建面约110m²),2栋203房及204房(1栋2栋203不纳入此次预售)此3套房源部分装修使用高于交付标准的装修材料,若购房人在选房时选择购买上述的创意展示空间中的任何一套创意展示空间,则需与开发商签署《深圳市房地产认购书》及其补充约定。购房人知悉上述创意展示空间在交付前将由开发商无偿用于销售展示。期间将会不排除有一定程度的合理磨损、折旧及使用痕迹,按展示现状交付(不含软装),提醒购房人谨慎对比后购买,并同意不就此向开发商提出任何索赔或者类似权利主张。此创意展示空间所展示的公共区域及户内所有硬装、软装、装置、装饰等均非本项目交付标准,此创意展示空间所展示所有信息均仅供参考,不构成开发商的任何要约、承诺和本项目交付标准,本项目具体交付标准以买卖双方签署的《深圳市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及其补充协议的约定为准。



二、销售计划


(一)销售方式

若“i深圳”APP线上意向登记客户审核通过数量小于房源数1:1:

本项目住宅产品销售采用“i深圳”APP线上意向登记 →【招商蛇口深圳公司】官方微信公众号“提交资料”→“线上审核资料通过并冻资”→短信通知入围客户→“线下选房”→“线下签署认购书”→“线下签约”的方式进行。

若“i深圳”APP线上意向登记客户审核通过数量大于或等于房源数1:1,小于房源数1:3:

本项目住宅产品销售采用“i深圳”APP线上意向登记 →【招商蛇口深圳公司】官方微信公众号“提交资料”→“线上审核资料通过并冻资”→“意向登记人名册公示”(按i深圳APP登记顺序)→公证摇取选房顺序号→摇号结果公示→“线下选房”→“线下签署认购书”→“线下签约”的方式进行。

若“i深圳”APP线上意向登记客户审核通过数量大于或等于房源数1:3:

本项目住宅产品销售采用“i深圳”APP线上意向登记→【招商蛇口深圳公司】官方微信公众号“提交资料”→“线上审核资料通过并冻资” →“意向登记人名册公示”(按“i深圳”APP登记顺序)→公证摇取选房顺序号→“线上公测选房”→“线上公证选房”→“线下签约”的方式进行。

(二)销售步骤

若“i深圳”APP线上意向登记客户审核通过数量小于房源数1:1:

四海名邸项目本批次销售按照完成“i深圳”APP线上意向登记、【招商蛇口深圳公司】官方微信公众号提交资料、线上审核资料并冻资(冻资金额贰拾万元整¥200,000.00)、线下选房、线下签署认购书、线下签约的步骤进行。

若“i深圳”APP线上意向登记客户审核通过数量大于或等于房源数1:1,小于房源数1:3:

四海名邸项目本次销售按照完成“i深圳”APP线上意向登记、【招商蛇口深圳公司】官方微信公众号提交资料、线上审核资料并冻资(冻资金额贰拾万元整¥200,000.00)、成功入围(按“i深圳”APP登记顺序)、取得意向登记号、公证摇取选房顺序号、线下选房、线下签署认购书、线下签约的步骤进行。

若“i深圳”APP线上意向登记客户审核通过数量大于或等于房源数1:3:

四海名邸项目本次销售按照完成“i深圳”APP线上意向登记、【招商蛇口深圳公司】官方微信公众号提交资料、线上审核资料并冻资(冻资金额贰拾万元整¥200,000.00)、成功入围(按“i深圳”APP登记顺序)、取得意向登记号、公证摇取选房顺序号、线上公测选房、线上公证选房、线下签署认购书、线下签约的步骤进行。

意向登记客户(以下也可简称“客户"或“申请人")在各阶段可能收到的短信具体如下(最终内容以实际收到的短信为准):

1、意向登记客户在完成“i深圳"APP购房意向登记的线上登记后,将收到“您已提交【四海名邸】项目的线上购房意向登记,登记编号为*******。请截图保存此短信,并根据项目二维码(进入i深圳一购房意向登记一选择项目,扫描项目信息下方二维码)进入开发企业办理渠道,办理资料提交与审核等相关手续,项目咨询热线:【0755-26897666】”的短信。

2、在“i深圳APP”与“提交资料”系统完成数据对接后,意向购房人将收到“尊敬的客户,您已通过i深圳系统预审,请您于【招商蛇口深圳公司】官方微信公众号提交资料并进行意向登记,资料提交通道关闭时间为2024年11月19日20:00,超过关闭时间不再接受任何资料的提交。请审慎提交资料。项目咨询热线: 0755-26897666”的短信。

3、意向登记客户在成功入围本次意向登记,将收到“恭喜您入围【四海名邸】项目本次意向登记,您的意向登记号为*****,请您牢记并关注【招商蛇口深圳公司】官方微信公众号后续通知。”的短信。

重要提示:

我司就此次发售相关事宜与相关主管部门经过充分商讨,尽最大限度实现就此次发售事宜按本销售方案公示的时间、地点、方式进行。届时销售方案将通过【招商蛇口深圳公司】官方微信公众号进行发布和通知。如遇主管部门或其他为保证此次发售事宜的公允性而需要临时调整本销售方案公示的时间、地点方式等内容,我司经相关主管部门同意后,届时将通过【招商蛇口深圳公司】官方微信公众号告知相关临时调整通知,敬请密切留意。


【第一步】2024年11月15日,公示销售方案

本次意向登记采取“线上登记”及“线上审核资料”方式线上登记。采用深圳市政府线上“i深圳"购房意向登记APP系统,“线上资料审核”通过【招商蛇口深圳公司】官方微信公众号。具体操作指引将在销售方案公示时同步公告。

【第二步】2024年11月15日- 11月19日,意向登记及冻资

步骤一:意向登记客户下载并注册“i深圳"APP,实名认证后点击进入“购房意向登记",选择【四海名邸】项目,根据个人真实购房情况进行购房意向登记。提交意向登记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14:00-2024年11月19日20:00。审核资料修改通道关闭时间为2024年11月19日21:00。冻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9日22:00

重点提示:

①必须先在“i深圳"APP进行购房意向登记填报,才可进行后续的系列操作。

②意向登记客户应在项目开放登记期间进行意向登记。具体规则如下:

A、申请人必须具备购房资格。

B、同一项目,夫妻双方只能登记一次。

C、未满18岁,不可以进行意向登记。

③意向登记客户在项目开放登记期间,可以修改、撤销登记。

④本着申请人与撤销申请人应为同一人的原则,如申请人为已婚,则配偶也可以撤销登记。

⑤查看意向登记:意向登记客户在项目开放登记期间,任何时候均可以查看本人的登记信息。如意向登记客户为已婚,则配偶也可以查看家庭的登记信息。

⑥如在“i深圳"APP意向登记系统未找到匹配通道的特殊人群(如经市人力资源部门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在深退役人才等),可拨打咨询热线:0755-26897666进行操作咨询。

步骤二:意向登记客户在收到登记编号信息后,进入【招商蛇口深圳公司】官方微信公众号,点击“提交资料”,完成线上意向登记申请,提交相关资料。提交意向登记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14:00-2024年11月19日20:00。审核资料修改通道关闭时间为2024年11月19日21:00。冻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9日22:00

重要提示:

①因“i深圳"APP和【招商蛇口深圳公司】官方微信公众号系统数据对接需要,进入【招商蛇口深圳公司】官方微信公众号“提交资料”端口的权限开通可能存在时间差,取得登记编号的客户可能无法即刻登录“提交资料”端口,请稍后尝试登录。

②因完成【招商蛇口深圳公司】官方微信公众号的资料提交需要一定时间,请意向登记客户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完成“i深圳”APP购房意向登记。因客户自身原因在提交资料截止时间前无法完成资料提交,一切后果由客户本人承担。

③首日登录资料审核端口并提交资料的意向购房人数量较多,请未能登录或资料提交进度缓慢的意向购房人错峰提交资料,并耐心等候,如有疑问可拨打咨询热线0755-26897666。

【第三步】2024年11月20日-11月21日, 意向登记客户排序阶段及意向登记入围阶段

若“i深圳”APP线上意向登记客户审核通过数量小于房源数1:1:

所有客户资料审核完毕并成功冻资,即为入围成功的客户,开发企业将以短信方式通知客户。

若“i深圳”APP线上意向登记客户审核通过数量大于或等于房源数1:1,小于房源数1:3:

所有客户资料审核完毕并成功冻资,即为入围成功的客户,开发企业将以短信方式通知客户意向登记入围结果,未收到短信则表示未入围。成功入围的客户将获得本次选房的意向登记号。

若“i深圳”APP线上意向登记客户审核通过数量大于或等于房源数1:3:

所有客户资料审核完毕并成功冻资,即为入围成功的客户,开发企业将以短信方式通知客户意向登记入围结果,未收到短信则表示未入围。成功入围的客户将获得本次选房的意向登记号。

【第四步】2024年11月20日-11月21日,意向登记人名册公示及公证摇号阶段

若“i深圳”APP线上意向登记客户审核通过数量小于房源数1:1:

按照”i深圳"APP客户意向登记顺序进行短信通知,2024年11月22日在指定地点进行线下统一摇号选房。

若“i深圳”APP线上意向登记客户审核通过数量大于或等于房源数1:1,小于房源数1:3:

(1)2024年11月20日9:00在【招商蛇口深圳公司】官方微信公众号公示《四海名邸意向登记人名册》。公示内容为:意向登记号+意向登记客户姓名(将姓名的第二个字做隐藏处理)+证件号码(将身份证号码中出生年月共六位或其他证件后四到五位做隐藏处理)

(2)《四海名邸意向登记人名册》线上公示之后,2024年11月21日将公开摇取意向登记客户的选房顺序号。公证摇号结束后,在"前海公证处“官网【招商蛇口深圳公司】官方微信公众号公示《四海名邸选房顺序公证摇号结果》。公示内容为:选房顺序号+意向登记号。

若“i深圳”APP线上意向登记客户审核通过数量大于或等于房源数1:3:

(1)2024年11月20日9:00在【招商蛇口深圳公司】官方微信公众号公示《四海名邸意向登记人名册》。公示内容为:意向登记号+意向登记客户姓名(将姓名的第二个字做隐藏处理)+证件号码(将身份证号码中出生年月共六位或其他证件后四到五位做隐藏处理)

(2)《四海名邸意向登记人名册》线上公示之后,2024年11月21日将公开摇取意向登记客户的选房顺序号。公证摇号结束后,在"前海公证处“官网、【招商蛇口深圳公司】官方微信公众号公示《四海名邸选房顺序公证摇号结果》。公示内容为:选房顺序号+意向登记号。

【第五步】2024年11月22日,选房及签认购阶段

若“i深圳”APP线上意向登记客户审核通过数量小于房源数1:1:

按照”i深圳"APP客户意向按照登记顺序短信通知,在指定地点进行线下统一摇号选房

线下正式选房开始时间:2024年11月22日19:00

本次选房指定地点为:深圳蛇口希尔顿南海酒店

选房成功并在规定时间内签署《深圳市商品房认购书》及补充约定等相关销售文件,同时意向登记客户需足额缴纳《深圳市商品房认购书》及其补充约定中的定金,即视为完成选房操作。

若“i深圳”APP线上意向登记客户审核通过数量大于或等于房源数1:1,小于房源数1:3:

按照”i深圳"APP客户意向按照登记顺序短信通知,在指定地点进行线下统一摇号选房

线下正式选房开始时间:2024年11月22日19:00

本次选房指定地点为:深圳蛇口希尔顿南海酒店

选房成功并在规定时间内签署《深圳市商品房认购书》及补充约定等相关销售文件,同时意向登记客户需足额缴纳

若“i深圳”APP线上意向登记客户审核通过数量大于或等于房源数1:3:

(1)2024年11月22日:进行线上选房公测。公测时间安排如下:

第一轮公测:

系统开放签到时间:2024年11月22日10:30

模拟选房公测时间:2024年11月22日11:00-12:30

第二轮公测:

系统开放签到时间:2024年11月22日14:30

模拟选房公测时间:2024年11月22日15:00-16:30

备注:2024年11月22日10:30-16:30的选房仅为线上选房测试,不作为最终选房结果。

(2)公证选房阶段:

2024年11月22日,意向登记客户到达指定选房地点(地点详见【招商蛇口深圳公司】官方微信公众号后续发布信息或销售通知),按照《四海名邸选房顺公证摇号结果》确定的选房顺序分批次选房,5名客户为一批,每批选房时长120秒,同批采取先选先得的模式进行选房。

②关注前海公证处"公证选房"小程序进入本次线上选房唯一指定线上公证选房系统;

系统开放签到时间:2024年11月22日18:00,意向登记客户登录线上选房公证系统进行签到;

正式选房开始时间:2024年11月22日19:00

正式选房结束时间为:推出房源全部售罄或所有意向登记客户完成选房操作。

③选房成功并签署《深圳市商品房认购书》及其补充约定等相关资料。逾期视为意向登记客户自动放弃线上所选房源,开发企业有权收回房源并重新对外销售,不再另行通知。(如买方为夫妻联名购买的,无论买方为共同所有或按份共有,将以“i深圳"APP登记注册人留存的手机号码作为通知签署《深圳市商品房认购书》及其补充约定的唯一联系方式,完成签署《深圳市商品房认购书》及其补充约定的即视为联名夫妻均同意并认可完成认购)。

前海公证处"公证选房"小程序


【第六步】2024年11月23日-11月29日,客户集中签约阶段

完成认购手续办理的客户需在2024年11月23日-2024年11月29日携带相关资料前往指定地点完成签署《深圳市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及其附件等相关销售文件,签约将录音录像:签约当天办理银行按揭手续,缴纳足额首付款并自行备齐银行按揭相关资料,提交网签备案证件并签署其他相关法律文件。

温馨提示:如付款方式选择按揭的客户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足额首付款缴纳并未自行备齐银行按揭相关资料或未办理银行按揭手续,或付款方式选择一次性付款的客户未一次性付清全额房款,或未签署《深圳市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及其附件等协议,则视为客户自动放弃所选房源,开发企业有权不予退还定金,收回该房源并重新对外销售,不予另行通知。



三、意向登记规则


若“i深圳”APP线上意向登记客户审核通过数量小于房源数1:1:

规定时间内购房资格审核通过,按照”i深圳"APP客户意向登记顺序进行短信通知,在指定地点进行线下统一摇号选房。

若“i深圳”APP线上意向登记客户审核通过数量大于或等于房源数1:1,小于房源数1:3:

规定时间内购房资格审核通过,按照”i深圳"APP客户意向登记顺序进行短信通知,在指定地点进行线下统一摇号选房。

若“i深圳”APP线上意向登记客户审核通过数量大于或等于房源数1:3:

(一)客户排序规则

根据意向客户提交的资料按家庭或单身在深购房情况、家庭或单身户籍情况、家庭或单身在深缴纳社保(或个人所得税)情况、子女情况进行积分排序,确定是否入围意向登记。根据《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深建字[2020]137号)及《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合理确定房源和意向登记客户数比例不超过1:3。

(1)家庭或单身在深购房情况积分依据:

①依据意向登记客户和配偶(若有)由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供的意向登记截止前14日内的《不动产信息查询单》:

②已婚需查夫妻双方在深住房转让情况,如夫妻双方任意一人在深有住房转让记录,则为在深有住房转让记录;③住房转让记录包括买卖、赠与、继承、遗赠、房产分割、司法裁判(含司法拍卖)等权利人变更的记录;

④现名下无住房定义为:

a、单身/丧偶:本人及未成年子女查档证明显示无有效住房

b、已婚:家庭(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查档证明显示无有效住房;

备注:

a、有效住房:查档证明显示有住宅性质房产且状态未显示“无效"二字。

(2)家庭或单身户籍情况积分依据将参考意向登记客户和配偶(若有)的户回本;

(3)家庭或单身在深缴纳社保(或个人所得税)情况积分依据:(夫妻双方或单身在深缴纳社保(或个人所得税)总月数,每人社保累计时间最长不超过20年):

①依据在深社保(或个人所得税)缴纳时间长短(按月计算)进行计算积分,“家庭"客户以夫妻双方在深缴纳社保(或个人所得税)总月数之和进行计算积分,“单身/丧偶"客户仅计算本人在深缴纳社保(或个人所得税)总月数进行计算积分;

②在深现役军人以在深服役时间视同在深社保(或个人所得税)缴纳时间;

③在深退役军人在深服役时间及在深缴纳社保(或个人所得税)年限可进行累加;

④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等编制人员缴纳的医疗保险视同社保缴纳时间;

⑤港澳台、外籍人士(含家庭)以在深缴纳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视同社保缴纳时间;

⑥家庭或单身在深缴纳社保或个税情况积分依据仅参考《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含《深圳市社会保险历年参保缴费明细表》或在深缴纳《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缴纳记录》二者不可互为补充或累加。

(4)子女情况积分依据:

①依据意向购房人户口本首页(集体户口无需提供此页)、户主页、个人页、未成年子女页;

②子女情况包含家庭或单身的子女情况,单身包括未婚离异、丧偶。



(二)意向登记入围积分规则

原则上以本次可售房源为基数,按照不超过1:3的比例,选取积分较高的客户入围,参与公证摇号选房。若入围最末位出现积分相同的客户,则该积分段所有客户均不入围,保证公平性。



四、意向登记办理


(一)意向登记方式

须先在“i深圳”APP进行购房意向登记填报才能进行后续的系列操作。

(二)意向登记时间

i深圳APP意向登记申请时间:2024年11月15日14:00-2024年11月19日20:00

2、【招商蛇口深圳公司】官方微信公众号线上资料提交时间:2024年11月15日14:00-2024年11月19日20:00

3、审核资料修改通道关闭时间:2024年11月19日21:00。

4、冻资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9日22:00。

 重点提示:

(1)因“i深圳"APP和【招商蛇口深圳公司】官方微信公众号系统数据对接需要,进入【招商蛇口深圳公司】官方微信公众号“提交资料”端口的权限开通可能存在时间差,取得登记编号的客户可能无法即刻登录“提交资料”端口,请稍后尝试登录。

(2)因完成【招商蛇口深圳公司】官方微信公众号的资料提交需要一定时间,请意向登记客户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完成“i深圳APP购房意向登记。请完成“i深圳"APP意向登记的客户,及时提交审核资料,因意向登记客户自身原因在提交资料截止时间前无法完成资料提交,一切后果由意向登记客户本人承担。

特别提示:

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下同)限购2套住房,本市户籍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下同)限购1套住房。在执行上述住房限购政策的基础上,在盐田区、宝安区(不含新安街道、西乡街道)、龙岗区、龙华区、坪山区、光明区、大鹏新区范围内,可再购买1套住房。

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及成年单身人士限购1套住房。在福田区、罗湖区、南山区和宝安区新安街道、西乡街道范围内购买住房,需提供购房之日前1年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在盐田区、宝安区(不含新安街道、西乡街道)、龙岗区、龙华区、坪山区、光明区、大鹏新区范围内购买住房,无需提供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

有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执行上述住房限购政策的基础上,可再购买1套住房。

备注:相关执行细则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的最新政策为准。

意向登记所需资料

1、身份证明

内地居民

已婚:夫妻双方二代身份证

未婚/离异/丧偶:本人二代身份证

军人:军官证(在深现役军人)、在深退役证(在深退役军人)、二代身份证、服役部队开具的同一人证明(需写明服役地点及服役时间)

港澳人士:港澳居民身份证及来往内地通行证

台湾人士:台胞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

外籍人士:护照(首页/个人信息页)、就业证或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劳动合同(在深1年以上,个人信息页、合同有效期页和签字盖章页)。

重点提示:境外个人购房需签署《关于所购房屋为自用用途的承诺书》,承诺本次所购房产为其在境内唯一的住宅类商品房,并为自用用途,因提供虚假资料及信息而引起的法律责任均由其本人承担。

2、家庭关系证明

(1)已婚:夫妻双方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若有未成年子女,需提供未成年子女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

(2)未婚/离异/丧偶: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若有拥有抚养权的未成年子女,需提供未成年子女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如为离异的,需补充提供法院判决书、离婚协议书等子女抚养证明文件

备注:集体户口只需提供本人页。

3、结婚状况证明

(1)未婚:不需要提供证明。

(2)已婚:结婚证(正副页)。

(3)离异:离婚证(正副页)及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

(4)丧偶:需提供配偶死亡证明(如若户口本已更改为“丧偶”则无需提供)

备注:结婚状况证明需与户口本本人页婚姻状况内容一致。

4、购房资格证明

(1)未婚/离异:本人、未成年子女(若有《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告知单》。

(2)已婚: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若有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告知单》。

备注 1:《不动产信息结果查询告知单》打印时间为意向登记截止前30天内

备注 2:如离异的有未成年子女,需补充提供法院判决书、离婚协议书等子女抚养证明文件。

备注 3:如家庭成员(含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有曾用名,需提供曾用名的《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告知单》。

备注 4:军官需上传军官证及身份证的《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告知单》,港澳人士需上传身份证与来往内地通行证的《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告知单》,台湾人士需上传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告知单》,外籍人士需上传护照的《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告知单》。

5、购房能力证明

为确保申请意向登记客户能够顺利实现销售认购,银行将对申请购房客户资金来源等情况进行审核,意向登记客户需提交以下材料:

(1)意向登记客户提供本人(已婚夫妻双方均提供)可覆盖月供金额2倍以上还款的《收入证明》;

(2)意向登记客户本人近一年以上的银行流水盖章文件,需体现首付款流水,打印工资流水或能体现稳定收入,不少于月供金额(含本笔购房月供)的2倍。重点提示:意向登记客户须先自行通过银行查询个人征信情况,确认本人征信报告符合银行贷款条件,若因实际情况与前述不一致,由此导致的一切不利后果由客户本人自行承担。(《个人征信报告》打印日期为近三个月,已婚购房者夫妻双方的《个人征信报告》均需符合银行贷款条件,离异/未婚购房者本人《个人征信报告》需符合银行贷款条件)。

(三)意向登记步骤

申请购房人下载并登录“i深圳"APP实名认证后点击进入“购房意向登记”,选择【四海名邸】项目,根据个人真实购房情况进行购房登记。同一时段只能选择一个项目进行购房意向登记。登记成功且收到登记编号信息页面后,进入【招商蛇口深圳公司】官方微信公众号,点击“提交资料”完成线上意向登记申请,提交相关资料, 提交意向登记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14:00-2024年11月19日20:00。审核资料修改通道关闭时间为2024年11月19日21:00。冻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9日22:00

审核结果短信仅对购房客户提交资料审核判定,不代表购房客户已获取本次入围选房资格。

意向客户在销售方案公示当日即可进行线下意向登记并取得意向登记号,该号码将作为选房当日的选房顺序号。且公示当日即可办理银行意向保证金冻结手续。冻资采用线上形式,需在本项目指定银行线上办理意向保证金冻结手续。

(四)意向登记保证金冻结

1、意向登记客保证金的冻结方式

意向登记客户须在规定时间开始后办理意向登记保证金冻结手续。意向登记客户根据指引意向登记保证金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 元)/套的冻结手续。

本项目意向登记保证金办理银行为:招商银行、中信银行、中国银行,意向登记客户可根据本人所持I类卡的情况,选择与手持银行卡一致的银行二维码。

重要提示:仅限【I类卡】冻资,银行卡转账限额须高于冻资金额,选房前冻资

银行卡不做升级等操作,且意向购房客户冻资银行卡的户名须与购房客户名称一致。

2、意向登记保证金冻结说明

①保证金冻结手续须在线下正式选房结束前完成。

②请关注【I类卡】银行的转账限额,非工作日转账受限及未点击实时转账

资金到达时间的风险,确保银行【I类卡】账户余额充足。

③如意向登记客户成功选房,购房客户所冻结意向登记保证金将划扣至【四海名邸】资金监管账户转为所购房源的认购定金。我司将组织购房客户线下完成《深圳市商品房认购书》及其补充协议的签署

账户名:深圳招商房地产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深圳蛇口支行;

账号:755900700710000。

④如未成功选房,意向登记保证金将在【四海名邸】公开选房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解冻,解冻后意向登记客户可自行转出意向登记保证金款项。

(五)意向登记特别提示

1、根据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发企业将严格遵守上述时间规定,不接受任何情况的逾期;

2、所有资料以中文简体字填写,注意名字按照“姓+名”标准形式表达。因购房人填写不规范导致认购不成功的后果,由其本人承担,开发企业不承担法律责任;

3、意向登记客户应保证提交资料真实、清晰且齐全,如出现(包括但不限于)漏提交误提交、资料有效期不符合要求、清晰度无法辨别等情况,开发企业将通知意向登记客户未审核通过,请意向登记客户及时修改。

4、意向登记成功以取得意向登记号为准。取得意向登记号后方可参与后续线下选房流程。逾期或资料审核不通过或保证金金额不足等情况均视为意向登记失败,开发企业将不予发放意向登记号;

5、本次意向登记以个人或家庭为单位申请,提供资料必须准确真实完整符合深圳市购房资格现行规定。如因意向登记客户个人填写失误导致购房延误等问题,所有责任由意向登记客户自行承担;

6、同一身份证件(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仅限办理一次意向登记;

7、一个家庭仅对应一个意向登记名额,以夫妻双方身份证信息为准;

8、若是联名客户,每个意向登记号仅限夫妻两人联名办理,除夫妻外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名,且联名双方均需按以上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并确保自身符合深圳市购房相关规定;

9、本次销售不接受未成年人办理意向登记;

10、一个意向登记名额仅可参与一次选房,并仅可认购一套房源;

11、意向登记办理时,请意向登记客户认真填报登记信息,并请确保登记、选房、签约主体信息(姓名、身份证明)一致。意向登记客户即为《深圳市商品房买卖电子合同(预售)》及其附件中的买受人。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更名、增减名及换房等变更申请。

若“i深圳”APP线上意向登记客户审核通过数量大于或等于房源数1:1,小于房源数1:3:

意向登记结束后,开发企业将登记结果封存报送政府主管部门备案并报送深圳市前海公证处,也将在【招商蛇口深圳公司】官方微信公众号公示《四海名邸项目意向登记人名册》;

深圳市前海公证处将对开发企业提交的《四海名邸项目意向登记人名册》进行查重,确认无误后深圳市前海公证处将公开摇取入围意向登记客户的选房顺序号。

若“i深圳”APP线上意向登记客户审核通过数量大于或等于房源数1:3:

意向登记结束后,开发企业将登记结果封存报送政府主管部门备案并报送深圳市前海公证处,也将在【招商蛇口深圳公司】官方微信公众号公示《四海名邸项目意向登记人名册》;

深圳市前海公证处将对开发企业提交的《四海名邸项目意向登记人名册》进行查重,确认无误后深圳市前海公证处将公开摇取入围意向登记客户的选房顺序号。



五、公证选房说明


若“i深圳”APP线上意向登记客户审核通过数量小于房源数1:1:

按照”i深圳"APP客户意向登记顺序进行短信通知,在指定地点进行线下统一摇号选房。

正式选房开始时间:2024年11月22日19:00

线下选房说明:

(1)正式选房阶段意向登记客户需自行前往现场,因个人操作失误或其他原因导致未能成功选定房源,一切后果由意向登记客户本人自行承担;

(2)意向登记客户正式选房前务必提前进入现场完成实名认证到访,完成核查;

(3)选房成功后,不得撤销、不得更换已选房号;

(4)视为自动放弃选房的几种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①选房开放当日,未按时前往指定地点:

②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选房确认;

③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深圳市商品房认购书》及补充协议等相关销售文件。

若“i深圳”APP线上意向登记客户审核通过数量大于或等于房源数1:1,小于房源数1:3:

按照”i深圳"APP客户意向登记顺序进行短信通知,在指定地点进行线下统一摇号选房。

正式选房开始时间:2024年11月22日19:00

线下选房说明:

(1)正式选房阶段意向登记客户需自行前往现场,因个人操作失误或其他原因导致未能成功选定房源,一切后果由意向登记客户本人自行承担;

(2)意向登记客户正式选房前务必提前进入现场完成实名认证到访,完成核查;

(3)选房成功后,不得撤销、不得更换已选房号;

(4)视为自动放弃选房的几种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①选房开放当日,未按时前往指定地点:

②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选房确认;

③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深圳市商品房认购书》及补充协议等相关销售文件。

若“i深圳”APP线上意向登记客户审核通过数量大于或等于房源数1:3:

(一)公证选房原则

选房采取线上公证选房方式销售,线上选房顺序与意向登记先后顺序无关。在《四海名邸选房顺序公证摇号结果》公示后,开发企业将通知意向登记客户分批次参加选房活动。5名客户为一批,每批选房时长120秒,同批采取先选先得的模式进行选房。

(二)线上选房公测

1、线上选房公开测试时间

第一轮公测:

系统开放签到时间:2024年11月22日10:30

模拟选房公测时间:2024年11月22日11:00-12:30

第二轮公测:

系统开放签到时间:2024年11月22日14:30

模拟选房公测时间:2024年11月22日15:00-16:30

2.线上选房公测说明

(1)公测、正式选房均在前海公证处"公证选房"小程序进入线上公证选房系统进行;

(2)已经成功办理意向登记并取得意向登记号的意向登记客户,需关注前海公证处"公证选房"小程序进入本次线上选房唯一指定线上公证选房系统;

前海公证处"公证选房"小程序


(3)公测系统将于2024年11月22日10:30开始公测签到,公测选房结束后关闭公测系统;

(4)公测期间,选房系统提供查看房源、收藏房源、模拟选房等功能,公测时的模拟选房结果不作为正式选房的约束性结果。签到成功后客户可进入系统等候,公测选房结束后系统关闭;

(5)公测活动所有操作流程与实际选房操作流程一致,在公测系统开放后、模拟选房开始前,意向登记客户可先行登录公证选房系统,进行收藏意向房源等步骤,一个账号可收藏10个意向房源,公测期间收藏的房源将保留至正式选房当天,意向登记客户可提前收藏房源,若无法登录系统,请立即联系开发企业,电话: 0755-26897666;

(6)系统实名认证信息须与意向登记客户信息一致,公测及正式选房环节仅限意向登记客户本人参与,未取得意向登记号的客户无法登录参与公测及选房联名意向登记客户默认由“i深圳"APP上登记的主购房人进行线上选房操作,如有任何疑问请及时联系开发企业:

(7)请确保意向登记时提供的“姓名,手机号码,证件号码等信息的真实准确,且登记的手机号和证件号码作为登录选房系统的唯一凭证,必须为意向登记客户本人的国内号码(11位数字),确保选房系统验证短信送达;购房人意向登记办理时需认真填报登记信息,并请确保意向登记申请、选房、签约三个环节的主体信息一致,即所填报姓名与身份证原件姓名一致;

(8)一经发现意向登记客户使用"外挂辅助软件"参与选房将取消选房资格,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由意向登记客户本人承担。

(三)正式公证选房

1.公证选房时间

系统开放签到时间:2024年11月22日18:00

正式选房开始时间:2024年11月22日19:00

正式选房截止时间:推出房源全部售罄或所有意向登记客户完成选房操作。

2.公证选房说明

(1)本次选房采取线上公证选房方式销售,意向登记客户到达指定选房地点(地点详见招商蛇口深圳公司官方微信公众号后续发布信息),意向登记客户按照深圳市前海公证处公证摇号确定的选房顺序在前海公证处"公证选房"小程序线上公证选房系统依次按批次进行线上公证选房活动。联名客户只能一人进行在线选房操作,“i深圳”的注册登记主购房人将默认为公证选房程序的选房人,其操作结果即为联名客户的操作结果;按照《四海名邸项目选房顺序公证摇号结果》确定的选房顺序分批次进行线上选房,5名客户为一批,每批选房时长120秒,同批采取先选先得的模式进行选房;

(2)正式选房阶段购房者本人需自行选择网络环境,因个人操作失误或技术、系统、网络及设备故障导致未能成功选定房源一切后果由购房者本人自行承担;

(3)意向登记客户在系统开放后,正式选房前务必提前登录选房系统,阅读线上公证选房协议并收藏意向房源(一个账号可收藏10个意向房源),请及时刷新并根据销控情况更新收藏房源:

(4)意向登记客户按公证摇号的选房顺序号依批次进行选房销控。正式选房前,意向登记客户务必提前登录选房系统并进入选房系统等待,按公证摇号确定的选房顺序每5名客户为一批进行选房,同批次选房者采取先选先得的选房模式。每批意向登记客户在倒计时(10秒)结束后进入选房区,并须在120秒内完成选定120秒内未完成选房操作的将视为自动放弃选房资格(为避免因网络延时等原因错失选房机会,建议在进入选房区后尽快确认房源);

(5)最后一批选房如出现房源数量少于客户数量时,为保证选房活动整体的延续性,仍采用“5名客户为一批,同批采取先选先得”的模式进行选房:

(6)线上选房一经确认,不得撤销不得更换已选房源房号;

(7)完成线上选房后,需在2024年11月23日-11月29日前往指定地点签署《深圳市商品房认购书》及补充协议如规定时间内未签署《深圳市商品房认购书》及补充协议等相关资料,则视为该意向登记人自动放弃线上所选房源,开发企业有权收回该房源并重新对外销售,不再另行通知;

(8)购房人须于签订《深圳市商品房认购书》及补充协议等相关资料之日起,在11月23日-11月29日内付清首期款,并签订《深圳市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及补充协议等销售文件,签约将录音录像,选择银行按揭付款方式的购房人须提前办理银行按揭手续并取得贷款承诺函;

(9)如购房人在规定时间内未缴纳足额首期款或未办理按揭手续、或未缴纳全额房款、或未签署《深圳市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及补充协议等买卖合同文件,视为购房人自动放弃购买该房源,开发企业有权依约挞定(没收定金)并收回该房源重新对外销售;对于未成功完成线上选房的意向登记客户,意向登记保证金将在四海名邸项目线上公开选房结束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退还:

(10)视为自动放弃选房的几种情形:

①未按时(系统开放后,正式选房开始前)在前海公证处"公证选房"小程序的线上公证选房系统进行登录,并完成实名认证;

②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选房确认;

③因非开发商原因导致无法完成选房操作的情形:因意向登记客户硬件或网络的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登录公证选房系统,或在登录后因意外停电、断网或受外力干扰等原因无法完成选房操作,或其他原因导致意向登记客户无法完成选房操作;

(11)为保证线上选房的公平公正,选房系统将开启防刷单机制,一经触发系统将自动拉黑刷单账号,且无法继续参与当天选房活动,因购房人使用“外挂辅助软件”刷单、抢房行为导致触发的一切后果,均由购房人自行承担,敬请知悉;线上选房系统所示项目户型图(如有)、价格(如有)、面积(如有)等全部相关信息均仅供参考,最终以签订的《深圳市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及其补充协议约定为准。



六、签约说明


(一)签署认购书说明

1、签署认购书时间:

若“i深圳”APP线上意向登记客户审核通过数量小于房源数1:1:

1、线下签署《深圳市商品房认购书》及其补充协议时间:2024年11月22日。

2、请意向登记客户本人,在上述对应的签署时间内线下办理相关认购手续。

3、选房成功后,意向登记客户需足额缴纳《深圳市商品房认购书》及其补充协议中的定金。同时请意向登记客户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在线下与开发企业签署《深圳市商品房认购书》及其补充协议等相关资料。

4、如意向登记客户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签署《深圳市商品房认购书》及其补充协议或意向登记客户未足额缴纳《深圳市商品房认购书》及其补充协议中的定金,则视为意向登记客户自动放弃线上所选房源,开发企业有权依法收回房源并重新对外销售,不再另行通知。

若“i深圳”APP线上意向登记客户审核通过数量大于或等于房源数1:1,小于房源数1:3:

1、线下签署《深圳市商品房认购书》及其补充协议时间:2024年11月22日。

2、请意向登记客户本人,在上述对应的签署时间内线下办理相关认购手续。

3、选房成功后,意向登记客户需足额缴纳《深圳市商品房认购书》及其补充协议中的定金。同时请意向登记客户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在线下与开发企业签署《深圳市商品房认购书》及其补充协议等相关资料。

4、如意向登记客户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签署《深圳市商品房认购书》及其补充协议或意向登记客户未足额缴纳《深圳市商品房认购书》及其补充协议中的定金,则视为意向登记客户自动放弃线上所选房源,开发企业有权依法收回房源并重新对外销售,不再另行通知。

若“i深圳”APP线上意向登记客户审核通过数量大于或等于房源数1:3:

1、选房成功后,请意向登记客户本人凭有效身份证明及相关资料、选房成功信息凭证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指定地点签署《深圳市商品房认购书》、《四海名邸项目购房风险提示》、《深圳市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及其补充约定等相关资料,且完成冻结的意向登记保证金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套将划扣至我司指定账户转为所购房源的购房定金;

2、如意向登记客户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线下签署《深圳市商品房认购书》、《四海名邸项目购房风险提示》、《深圳市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及其补充约定等文件、意向登记保证金未成功划扣至开发企业或意向登记客户未足额缴纳《深圳市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及其补充约定中的定金,则视为意向登记客户自动放弃所选房源,开发企业有权依法收回房源并重新对外销售,不再另行通知。

(二)签约说明:

1、完成认购手续办理的客户需尽快携带相关资料前往指定地点完成签署《深圳市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及其附件等配套文件签约将录音录像;签约当天办理银行按揭手续,缴纳足额首付款并自行备齐银行按揭相关资料提交网签备案证件并签署其他相关法律文件。

2、如付款方式选择按揭的客户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足额首付款缴纳并自行备齐银行按揭相关资料或未办理银行按揭手续,或付款方式选择一次性付款的客户未一次性付清全额房款或未签署《深圳市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及其附件等配套文件,则视为客户自动放弃所选房源,开发企业有权不予退还定金,收回该房源并重新对外销售,不予另行通知

3、本项目付款方式为一次性付款、按揭付款,具体付款方式以最终签署的《深圳市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及其补充约定等文件、《深圳市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及其附件等相关文件的约定为准。



七、特别说明


(一)项目特别提示

1、根据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开发企业将严格遵守本销售方案的时间规定,不接受任何逾期行为,请意向登记客户按时完成意向登记及选房流程。

2、意向登记前,申请意向登记客户确认已详细阅读及理解现行有效的国家及地方关于商品住房购买条件的要求,特别是《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府办(2016)28 号)、《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深建字[2020]137 号)《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的通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优化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及《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商品住房购房资格审查和管理的通知》(深建规(2021)2号)、《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深建字〔2024〕284号中关于商品住房限购及购房资格审查和管理的政策相关规定。

3、本项目销售过程中将严格根据申请意向登记客户的意向登记号进行选房。

4、如意向登记客户在签约过程中因个人原因无法继续履行签约手续,开发企业有权收回所选房源并重新对外销售,不予另行通知。

5、开发企业不承诺代办按揭贷款手续,意向登记客户选择按揭方式付款的,意向登记客户应于认购书签订前自行向贷款机构 (含银行、公积金中心等)咨询了解相关贷款政策(包括但不限于限购限贷首付比例、贷款期限、贷款利率、首付资金来源、收入证明、银行流水、非直系亲属担保等)确定自身是否存在贷款障碍、是否符合贷款条件,并对自身偿债能力、首付异动、利息异动等风险进行评估。按揭申请手续是否获得批准、贷款金额、贷款期限、贷款成数、贷款利率等由银行根据意向登记客户的条件自行决定,存在银行不予批准贷款申请的违约风险。如因客户流水不足、征信不合格等原因,无法满足银行放贷需求,按照所承贷的银行要求客户需提高首付比例,直至满足银行放贷和月供要求。若意向登记客户无法按揭且无法一次性付款,则开发企业有权依法收回所选房源重新对外销售,不予另行通知。

6、我司承诺本项目不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可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银行为招商银行。在项目销售期间,我司将按照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做好解释引导,指引对住房公积金贷款银行选择存有疑问的客户向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了解。

7、如购房者在成功购买本项目前已成功购得其他项目,导致购房资格或积分计算结果改变须主动放弃购买本项目。如客户未主动放弃,在网签备案时发现客户名下已有有效住宅,则开发企业有权取消其购房资格、收回房源并重新对外销售。

8、本次意向登记、认购及签约期间,如政府有最新购房政策出台,则以政府公布的最新购房政策为准。

9、《深圳市商品房认购书》、《四海名邸项目购房风险提示》及其补充约定《深圳市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及其补充协议签署等相关手续办理的时间、地点、方式等不排除有调整的可能性,请以【招商蛇口深圳公司】官方微信公众号最新通知为准。


(二)存在风险提示

为贯彻国家“房住不炒”的政策导向,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让房子回归真正的居住属性同时为了保障广大客户的合法权益和加强风险防范意识,请您在购买本项目前认真了解以下内容并知悉相关风险:

1、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规划国土委等单位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第三条的规定:“居民家庭新购买商品住房的(不含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自取得不动产权利证书之日起3年内禁止转让。”本项目自预售开盘至解除转让限制的期限历经多年,房地产市场可能发生显著变化。

2、根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商品住房购房资格审查和管理的通知》(深建规[2021]2号)第一条(一)要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人需登录“购房意向登记系统”进行购房意向登记,所登记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与认购环节提供的书面材料一致。”申请购房客户审慎核查是否符合相关购房条件,并保证本人符合购买本项目物业的相关身份、婚姻、资信、首期购房款比例、纳税及社保缴交年限等购买条件;意向登记客户提供的身份、婚姻、查档证明、纳税、社保等证明材料(以下合称“购房条件证明文件”)应真实,并在意向登记客户申请购买本项目物业期间持续有效,不存在虚假、伪造、无法持续有效等影响意向登记客户购买本项目物业的情形。

3、根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商品住房购房资格审查和管理的通知》(深建规[2021]2号)第二条(四)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可以会同有关商业银行对下列购房资格信息进行严格核查:

(1)购房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户籍、婚姻状况及家庭成员证明材料;

(2)购房人的社会保险或个税清单材料;

(3)购房人的收入证明、购房款来源以及近一年及以上的银行流水单。

对偿债收入比例不符合要求的购房人,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合理评估风险,采取劝退等方式处理。对存在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证明等违规行为的购房人,应当拒绝接受其购房申请,并及时报告辖区住房建设部门。

我司在意向登记环节对意向登记客户提交的资料进行形式审核,不代表对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的确认。

我司将在选房后的手续办理及备案过程中持续对客户提供的资料进行验证,如出现虚假、伪造、无法持续有效等影响意向登记客户购买本项目物业的情形,不论我司是否存在资料审查过错或者过失,我司均有权依约挞定(没收定金)并收回所选房源重新对外销售或作其他处分,并且,我司不承担客户向我司自行缴纳或者转账的任何金额所产生的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利息损失、预期利益损失等,上述损失均由客户自行承担),同时,我司有权将上述材料移交至相关监管部门处理,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切不利后果将由申请意向登记客户自行承担。

4、根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商品住房购房资格审查和管理的通知》(深建规[2021]2号)第四条(六)、(七)要求:

购房人应当严格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及我市房地产调控政策,对其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购房人不得采取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方式申购商品住房。对于违反本通知第(六)项规定的购房人或者相关责任人,住房建设部门依法采取以下措施:

(1)停止相关人员使用我市“购房意向登记系统”以及合同网签系统三年。

(2)停止相关人员在我市购买、承租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资格三年;已在公共住房轮候名单内的,取消其轮候资格。

(3)停止相关人员在我市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三年。

(4)将相关失信行为推送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进行联合惩戒。

(5)对于涉嫌违反治安管理法律法规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5、代持购房的风险提示:

(1)被代持人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①代持协议被法院认定为无效协议;

②代持人反悔,导致被代持人无法取得所购房屋所有权:

③代持人私自出售、赠与、出租房屋或将所代持的房屋用于抵债;

④因代持人债务纠纷导致房产被法院查封、拍卖、执行:

⑤代持人因婚状况的变化、代持人死亡导致被代持房屋被分割、继承;

⑥被行政主管部门调查确认后的其他处置风险。

(2)代持人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①影响个人房产税的缴纳;

②增加代持人未来的购房成本、影响个人/家人购房;

③如代持房产涉及未还贷款、拖欠物业费等,可能影响代持人的个人

④因提供虚假资料被没收定金;

⑤被行政主管部门调查确认后的其他处置风险。

6、针对深圳房地产市场的“打新”“众筹”“代持”现象,不排除政府相关监督部门出台相关政策举措,以保障“房住不炒”政策落地。

特提醒广大购房客户认真阅读以上内容,并知悉众筹和代持行为的风险,与我们一起自觉践行“房住不炒”,理性购房,共同维护和谐稳定的房地产秩序!

(三)本规则最终解释权归深圳招商房地产有限公司所有。


“招商蛇口深圳公司”官方微信号二维码 



项目咨询电话:0755-26897666

展厅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四海臻邸二期营销中心(地图导航搜索四海臻邸二期营销中心)



深圳招商房地产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





招商蛇口深圳公司
招商蛇口旗下深圳公司官微。招商蛇口深耕深圳45载,以“太子湾-前海湾-会展湾”三湾战略,构建湾区发展“脊梁”。迄今打造了50余标杆项目,携手超10万+业主挚友,共创湾区美好生活。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