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届鲁甸县委第八轮巡察完成反馈

2024-10-15 17:22   云南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十届县委第八轮巡察反馈工作于近日全部完成。2024年10月10日至12日,4个县委巡察组分别向本轮巡察的4个乡镇党委及所辖的35个村(社区)党总支反馈了巡察意见,移交了巡察发现问题清单。

反馈会前,县委巡察组传达了县委书记张洪坤在听取十届县委第八轮巡察综合汇报时的讲话要求,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反馈了巡察情况。会上,参会人员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的重要指示精神及党规党纪有关规定要求,县委巡察组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意见,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对巡察整改提出了具体要求,各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主持会议并表态发言。

反馈指出,近年来,各被巡察党组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乡镇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3815”战略及市委全面实施“六大战略”部署、扎实做好“产城人”三篇文章和昭鲁一体化发展要求,认真履职尽责,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基层治理体系不断完善、重点任务有序推进、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夯实,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反馈严肃指出了被巡察党组织存在的问题。有的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不到位,聚焦职能责任推动高质量发展存在短板弱项;有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到位,财务管理不严格,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依然存在;有的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不扎实,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存在廉洁风险;有的落实巡视巡察、环保督察、审计等反馈问题整改责任不到位,部分反馈问题尚未整改到位。

反馈要求,各被巡察党组织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履行职责使命,以高质量工作践行“两个维护”。要坚决扛牢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全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要强化制度执行,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纵深推进集中整治工作,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反馈强调,巡察发现问题的目的是解决问题。各被巡察党组织要认真落实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坚持问题导向、勇于直面问题,不折不扣落实县委常委会议精神和全县巡察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扛牢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把巡察反馈问题作为“政治交办”,举一反三,认真排查各层面、各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找准病灶,对症下药,以“钉钉子”精神狠抓整改,从体制机制上堵塞滋生腐败问题漏洞。

反馈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认真履行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责任,加大现场监督检查力度,动真碰硬督促整改,盯住重点人、重点问题,逐一对账销号。要把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要严肃追责问责。相关职能部门要充分运用好巡察成果,深入研究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深层次问题,举一反三改进工作,推动深化改革,完善制度机制,促进源头治理。

各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一致表示,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中肯实在、一针见血、切中要害,符合客观实际,将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并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

据了解,本轮巡察,县委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县纪委监委等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处理。


来源 |中共鲁甸县委巡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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