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甸县纪委监委通报曝光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二十二)

2024-11-11 09:55   云南  

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鲁甸县纪委监委采取“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方式,对公安机关移送的辖区范围内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通报曝光。现将3名党员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通报如下:

一、周辉,中共党员,鲁甸县龙树镇新乐村村民,2024年7月14日21时18分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二、李豪,中共党员,鲁甸县桃源回族乡桃源社区居民,2024年8月3日1时47分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三、万棉刚,中共党员,鲁甸县龙树镇龙树社区居民,2024年8月3日8时36分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提供线索,予以监督。



中共鲁甸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鲁甸县监察委员会

2024年11月11日


来源 | 鲁甸县纪委监委


长按二维码图片“识别图中二维码”即可关注“清廉鲁甸
微信号:qinglianludian  投稿邮箱:ldjwjcj@163.com


清廉鲁甸
发布鲁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要信息、工作动态,解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政策规定、重大举措,剖析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展示分享反腐倡廉文学、书画、影视等艺术作品,弘扬廉政文化和社会正能量,提供纪检监察举报投诉。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