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人!招聘专干、调解员、公益性岗位人员……

政务   2024-12-13 17:07   西藏  

巴宜区2024年补聘大学生村(居)科技专干、农业农村工作专员、医务人员的公告

报名日期:12月11日至12月17日

招聘人数:1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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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夯实乡村振兴人才基础,促进高校毕业生实现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经研究,拟组织实施巴宜区2024年公开补聘大学生村(居)科技专干、农业农村工作专员、医务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补聘对象

按照“属地优先、就近安排”原则,补聘对象为巴宜区籍(高考时户籍地为巴宜区)2024届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二、补聘岗位类别及名额

巴宜区共补聘15人,其中:大学生村(居)科技专干10人、农业农村工作专员4名、医务人员1名(详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专业要求

1.大学生村(居)科技专干及农业农村工作专员仅限2024年度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A、B、C类人员报名;

2.医务人员仅限2024年度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E、Z类人员报名;

(二)补聘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政治立场动摇、理想信念缺失的;

2.在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反对分裂、揭批十四世达赖等重大原则问题上态度暧昧、做“两面人”“两面派”、同情支持达赖集团、参与分裂破坏活动的;

3.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4.其他不适合岗位要求情形的。

四、补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1日—12月17日

2.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3.报名地点:巴宜区人社局一楼大厅(广州大道南段301号)

(二)报名要求

1.考生报名需携带报名表(附件2)、政审表(附件3.待录取后再提交)、本人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近期免冠一寸同底版彩色照片2张进行现场报名。

2.考生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此次岗位专招只能选择报考1个岗位,同时要服从调剂、服从工作安排。

4.请考生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如因考生所留联系电话有误等原因导致无法及时与考生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考试

本次补聘不再单独组织考试工作。补聘成绩以西藏自治区2024年公开考录(招聘)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成绩为依据,特殊情况按照以下处理:

1.同时参加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两类考试的,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成绩为补聘依据。

2.免试人员和只参加公务员考试人员,纳入补聘范畴,根据岗位专业要求进行报名。

按照以上要求,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补聘人员名单。

六、体检与政审

(一)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可在接到体检报告3日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报告为准。体检结束后,须将体检表原件交至巴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校中心。

(二)政审

拟补聘人员政审须填写《巴宜区2024年补聘大学生村(居)科技专干、农业农村工作专员、医务人员政审表》(附件3),由毕业院校、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村、居委会)或服务单位协助进行政审,负责政审部门要认真负责、实事求是作出政审结论,并在政审表签署意见、加盖公章。政审结束后,须将政审表原件交至巴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校中心。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统一在“巴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核实后不影响补聘的,确定为聘用人员。

八、派遣

对公示合格人员,由巴宜区人社局联合招聘主管单位统一派遣。

九、人员管理

(一)岗位管理

实行聘任制度,聘期3年(含试用期3个月),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二)岗位职责

1.大学生村(居)科技专干。负责种养殖技术、农机技术、农产品质量检测、农作物病虫害防治等相关工作;普及农牧业适用技术,示范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提高农牧民科学文化素质和技术技能。

2.医务人员。综合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等服务承担政府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委托的卫生健康管理职能。

3.农业农村工作专员。负责辖区内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等工作;负责牲畜家禽饲料配制、繁殖技术、疫病诊断、防控治疗等。

(三)待遇

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等7家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2020年招聘大学生村(居)科技专干、医务人员、农业农村工作专员和乡村幼教人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藏人社发〔2020〕78号)和《关于印发〈关于从高校毕业生中招聘村(居)科技专干参与农牧区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藏人社发〔2021〕48号)的规定,具体为:

1.薪酬待遇。由职务等级工资和绩效考核奖励两部分组成,实行动态增长机制。

(1)职务等级工资。二类区3000元/月,三类区3500元/月,四类区4000元/月;本科生、研究生分别高定一档、二档(档差不低于100元/月);获得社会工作者、经济工作者等初级、中级、高级职称的,分别高定一档、二档、三档;工作每满1年享受10元/月的工龄工资,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等次的,晋升一档工资;升任村(居)“两委”班子成员、副书记(副主任)、书记(主任)、第一书记的,晋升相应职务等级工资。

(2)绩效考核奖励。按照年度基本工资的40%设置,根据年度考核情况发放,优秀等次的发放100%,称职等次的发放85%,基本称职等次的发放50%,不称职等次的不予发放。

2.通讯补助。100元/月。

3.社会保障。享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

4.休假待遇。每年享受30天的带薪休假(不含路途时间),根据本人及配偶籍贯所在地,市内、跨市、跨省区分别给予休假路费补助1000元、2000元、3000元。

5.其他待遇。(1)试用期满后,给予一次性安家补助5000元,到三、四类区或边境地区村(居)工作的给予一次性安家补助6000元。(2)在边境地区村(居)工作满1年的,与当地边民享受同等边民补助。(3)在村(居)连续工作满3年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的,将村(居)工作经历作为职称评审条件,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审。(4)在村(居)连续工作满3年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的,参照《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若干意见》有关政策规定实行学费资助。(5)根据村(居)组织安排,创办集体经济的,可享受集体经济组织给予的一定补助。

以上政策,随自治区政策调整而调整。

(四)解聘

在合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聘用合同,停止发放薪酬待遇和各项补助,并追缴安家补助、当年的休假路费补助:

1.辞职或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2.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

3.严重违反有关管理制度的;

4.失职渎职、徇私舞弊,造成严重后果的;

5.擅自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6.年度考核被评定为不称职等次或连续2年被评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

7.受到开除党籍、团籍、劝退、除名处理的;

8.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9.应当解除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

10.未出现前款规定情形的,聘用期满后优先考虑续聘。

本公告由巴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94—5824031


附件:

1.巴宜区2024年补聘大学生村(居)科技专干、农业农村工作专员、医务人员空岗计划表(请扫描二维码以查看)

2.巴宜区2024年补聘大学生村(居)科技专干、农业农村工作人员、医务人员报名表(请扫描二维码以查看)

3.巴宜区2024年补聘大学生村(居)科技专干、农业农村工作人员、医务人员政审表(请扫描二维码以查看)


巴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10日


曲松县2024年公开招录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报名时间:12月12日至12月16日(10:00-13:00,15:30-18:30)

招聘人数:1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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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就业服务工作,保障和促进曲松县就业困难人员和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结合全县各单位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

此次计划招聘19名公益性岗位人员

三、招聘对象

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为具有曲松县城镇户籍(大中专毕业生不受城镇户籍限制)、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办理了《就业失业登记证》且经同级劳动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就业困难人员:

(一)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的“3545”人员(指女满35周岁,男满45周岁);

(二)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三)城镇持《残疾证》的残疾人;

(四)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

(五)自失业登记之日起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未实现就业的城镇失业人员;

(六)军烈属、现役军人配偶、复员退役军人(不包括自主择业的军转干部);

(七)城镇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

(八)登记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

(九)城镇规划区内的被征地失业农牧民。

四、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宗教观和文化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其他资格条件。

(五)辞职、辞退(专职网格员、公益性岗位人员、政府购买岗位)人员不得报考。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的;

3.被开除公职或被原用人单位辞退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五、报名程序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资格初审、面试、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

1.报名地点:曲松县人社局就业服务中心

2.报名时间:12月12日至12月16日(早上10:00-13:00 下午15:30-18:30)

3.报名所需提供材料 :报名时,请携带2024年曲松县公益性岗位招录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等。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城镇失业人员、退役军人等还需携带大学毕业证、失业证、低保证、退伍证、报考保安岗位的携带保安证,报考驾驶岗位携带驾驶证等相关身份证明和佐证材料。

(二)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有关条件及规定,核对本人岗位报考条件。报考人员对所提供的资料与报考岗位条件设置要求是否相符自行判断,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资格审查由县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可以参加面试。

(三)面试

1.面试时间:2024年12月19日(星期四)上午10:30开始

2.面试地点:曲松县人社局一楼会议室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录用,面试的时间地点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政审

通过面试的考生需要准备政审相关材料报送县人社局;如出现因考察政审不合格、因个人原因放弃等原因出现的名额空缺,按所报考的职位,由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补录。

七、公示及聘用

经面试和政审通过的,集中进行公示并接受监督。公示无异议后,由市人社局统一派遣。

八、安置待遇及管理

公益性岗位工资待遇按照现行公益性岗位工资标准执行,社保参照企业职工社保缴纳,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年度绩效考核,考核合格人员可续签下一年劳动合同,年度考核不合格者终止劳动合同。县用人单位负责录用的公益性岗位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指导、日常管理与考核工作;需离岗人员应按照人事管理程序,及时报县人社局,解除劳动合同。录用公益性岗位人员必须接受工作单位日常管理,保持与县人社局沟通联系。

咨询电话:李辉平 13989991456 白玛央金 18189974567

巴姆 13398037558   旦增曲央18898057352

附件1:曲松县2024年公益性岗位招录计划表

附件2:曲松县2024年公益性岗位招录报名表

曲松县2024年公益性岗位招录计划表

 曲松县2024年公益性岗位招录报名表

曲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10日




安多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报名日期:12月9日至12月13日

招聘人数: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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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安多县户籍18-45周岁,部分岗位针对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

公益性岗位。

三、招聘人数

1、3名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2、1名保安,持有保安证书并一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优先考虑。

3、1名驾驶员,驾龄三到五年,城镇低收入优先雇佣。

四、待遇

1、参三险。(养老、工伤、失业)

2、每月3030元(含三险),普通高校毕业生外加每月600元生活补助。

    3.每月绩效考核评分在90-100分之间(含90分)的确定为优秀,给予每月发放生活补助500元;评分在75-90分之间(含75分)的确定为良好,给予每月发放生活补助400元;评分在60-75分之间(含60分)的确定为合格,给予每月发放生活补助300元。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辞退、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其他不符合报名条件或违反规定不得聘用为编外聘用人员的。

六、报名及招录方式

持户口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残疾证复印件到安多县人社局报名。

七、招录方式

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面试+笔试,按分数从高到低招录。保安,驾驶员具备上述条件,进行面试招录。

八、报名时间

2024年12月9日至2024年12月13日。

九、报名地点

沈阳南路8号,行政便民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局。

安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9日



昂仁县司法局关于公开招录专职人民调解员的公告

报名日期:12月10日至12月15日

招聘人数: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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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西藏自治区司法厅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专职人民调解员配备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工作中的优势和作用,建立一支人员相对稳定、专业素质较高、敬业精神较强的专职人民调解队伍,昂仁县司法局报请昂仁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现面向社会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
一、招聘原则和招聘方式招聘工作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县人社局的协助下,由县司法局具体牵头实施,县委政法委全程监督。
二、招聘数量及职位性质
招录4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其中昂仁县人民调解中心1名,桑桑镇人民调解中心1名,多白乡人民调解中心1名,日吾其乡人民调解中心1名,以上均属编外聘用人员。
三、工作职责
(一)积极配合县、乡参与矛盾纠纷排查,对排查发现的矛盾纠纷线索采取针对性措施,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
(二)有效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促使当事人平等协商、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三)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引导群众遵纪守法、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社会美德。
(四)做好矛盾纠纷受理登记,调解工作统计,文书档案管理和报送案例等工作。
(五)自觉接受司法行政机关业务指导和管理。
(六)认真完成县司法局和人民调解中心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招聘条件
(一)公开招聘人员需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宗教观和文化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反对分裂、揭批十四世达赖及达赖集团、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2.具有昂仁县籍未就业大学生,年龄在21周岁至35周岁,热爱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善于沟通协调,有较为丰富的群众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调解能力,身体健康,能适应调解工作需要;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有一定的文字表达、专业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未就业大学生优先,有调解特长或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具有法律专业背景人员者优先录用)。
(二)下列人员不予招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曾被开除公职、党(团)籍和学籍的,近三年内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
3.在各级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
4.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其他原因不宜从事人民调解工作的。
五、工资待遇
1.试用期待遇:试用期一个月,标准为每人每月3500元。
2.正式聘用后待遇=合同工资(三类地区每月4000元、四类地区4500元)+以案定补补助组成。以上合同工资包括单位及个人缴纳的三险费用。专职人民调解员享有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双休制度,工作满一年享有带薪休假30天。
3.伙食可在政府大灶就餐,伙食费按干部职工标准执行。
4.住房由县司法局同县住建局等有关部门协调,房租按全县统一标准执行。
六、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政审、体检、公示、办理入职手续实施。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0日—12月15日
2.报名地点:昂仁县司法局
3.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免收报名费;
4.报名所需材料:所有报考人员须提供昂仁县司法局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报名表、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学历证书、相关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蓝底电子照片。报考者需如实填写《报名表》相关信息,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报名一律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如无身份证需所在辖区派出所出具证明;
5.报名资格审查:12月15日—12月18日,公开招录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未通过审查的,应当说明理由;
6.领取准考证:考生准考证由公开招录领导小组统一制发,并通知领取;
7.联系人:巴旺 巴桑卓玛
联系电话:
0892-8312872
13618929870 
(二)笔试(占60%)
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参加笔试。笔试考务工作由招录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1.笔试内容:时事政治、文字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常识判断、调解案例分析等内容。
2.笔试时间:待定
3.笔试地点:待定
4.划定合格分数线:由招录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统一划定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在此基础上,原则上按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分别划定合格分数线,并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三)面试(占40%)
1.笔试合格人员参加面试。面试工作由招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面试考官一般为3-5人;
2.面试以结构化为主(含调解专业知识测试)。主要测试综合素质、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职业技能。总分100分;
3.面试时间和地点根据情况由招录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另行通知。
(四)政审参照公务员录用政审规程执行。
(五)体检
1.考试合格人员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参加体检人员须到三甲及以上医院自行体检,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体检时间另行安排。
(六)补录工作因体检不合格或者其他原因出现的名额空缺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确定招录对象根据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政审、体检合格等结果,确定拟招录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招录对象。
(八)录用被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后,本人写出书面总结,由司法局对其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通过昂仁县司法局党组研究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年签一次。
六、离职双方签订用人协议后,被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的,应履行以下程序:
1.提前30日向用人单位提出离职申请(试用期需提前3日);
2.未履行相应手续自行离职者,按照《劳动合同》内容追究责任。
七、注意事项
请考生务必预留2个以上联系电话,并在招考期间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县司法局在体检、政审和录用等环节将电话告知考生本人相关事项,如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联络的,后果自负。监督举报电话:0892-8312243(县委政法委)
附件:1.昂仁县司法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报名表;


2.昂仁县司法局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政审表。

昂仁县人社局 昂仁县司法局

2024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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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李准

编审:西热坚参

编辑:王东明

来源:西藏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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