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永辉超市(宝安大道店)厨师严先生(化名)向深圳新闻网记者报料称,自己在工作期间摔倒导致脊髓损伤卧床不起,目前医药费已欠款3万余元,但永辉超市和外包公司福建宇强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强公司”)却不管不问。对此,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陈升杰律师表示,重点是严先生与哪一家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如果是宇强公司,则该公司应依法为严先生缴纳社保、协助严先生认定工伤。
图源:CFP
工作时间摔成脊髓损伤
“三无”人员无处索赔
严先生称自己的工作是给永辉超市(宝安大道店)的领导和员工做一日三餐。2024年11月17日,自己在餐厅工作时不慎滑倒,被紧急送往医院。“当时感觉特别晕,一说话就想吐。”据严先生提供的入院记录显示,其被诊断为“脊髓损伤,左顶部头皮挫伤”。受伤至今,严先生仍无法起身,他表示由于妻子和女儿也是服务行业,无法每天到医院照顾,目前只能请护工照料日常起居,医药费已达3万多元未清缴。
严先生(化名)在视频平台曝光
严先生告诉记者,宇强公司并未给自己缴纳社保,自己手里更是连劳动合同都没有,无法进行工伤认定。“当时签了两份空合同,没有公司,没有公章,我们签完了他们拿走说盖章,4年了,一份没见着。”
公司称与该员工系“劳务关系”
只愿为其报销“意外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只要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必须为职工购买社保,其中涵盖工伤保险,而劳务关系作为一种临时关系,则无强制规定。据严先生提供的录音显示,宇强公司相关负责人陈某某称双方签署合同为“劳务合同”,认为双方属于“劳务关系”。
2024年12月30日下午,记者致电陈某某,在被问到是否会为严先生进行工伤认定时,陈某某称“这是公司内部的事情”,目前只能为严先生报销“意外险”。
律师:是否为劳动关系不能只看合同名称
“未缴纳社保涉嫌违法”
2024年12月31日,双方来到社保局,工作人员表示需要先进行劳动关系认定,如果双方为劳动关系才可走工伤认定程序。目前严先生已申请劳动仲裁。当日下午,记者致电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陈升杰律师。陈律师表示永辉超市可能是项目(劳务)外包,也可能是劳务派遣,关键要看两公司之间的约定。如果严先生能够拿出证据证明确实接受宇强公司的管理及工作安排,并由宇强公司支付劳动报酬,则他和宇强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宇强公司应依法为其缴纳社保并协助其进行工伤认定,未缴纳社保涉嫌违法。如公司不配合的,严先生可在30日后自行向社保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严先生告诉记者,自己最初来工作就是永辉超市的行政接待的,4年来自己每天工作十几个小时,接受永辉大大小小领导的管理,但出了事之后永辉超市却不管不问。记者致电永辉超市(宝安大道店)行政肖某某,对方表示严先生隶属宇强公司,只是“在超市帮忙做饭”。
来源:深圳新闻网
记者:靳家兴
编辑:蔡沐伯、周玥
校审:吴俊霞、吴沁彤、施冰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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