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新风,你我同行——“十大文明行为”,我们这样做!

文摘   2024-11-29 11:49   江西  

-“十大文明行为”,我们这样做!-

文明新风

你我同行

为进一步推进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走深走实,不断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城市文明程度,根据市创建办“十大文明行为”倡导宣传活动要求,洪州汇仁学校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倡导所有洪州汇仁师生和家人践行文明行为,发挥文明校园的示范引领作用。






























美好生活源于美丽城市,美丽城市因你我而文明。愿洪州汇仁学校全体师生都能用行动诠释文明之美,以实际行动为文明城市、文明校园创建出一份力,发一份光!


END






一审|陈佳美

二审|甘小宝

终审|熊锋




南昌县洪州汇仁学校
发布南昌县洪州汇仁学校的校园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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