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劝警方公布“两卡”惩戒人员名单(第十二期)
近年来, 非法买卖电话卡、银行卡用于电信网络诈骗及其他相关违法犯罪活动问题日益突出,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严重侵蚀社会诚信根基。为打击整治涉“两卡”违法犯罪活动,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发态势,切实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禄劝公安局强力推进“断卡”行动,集中惩戒一批“两卡”违法失信人员,现将第十二批涉“两卡”惩戒人员名单进行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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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
户籍地:禄丰县一平浪镇煤矿干海姿五地区32栋
开卡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禄劝县秀屏路营业所
违法或犯罪事实:2024年9月份,梁某某将自己名下1张银行卡提供给犯罪分子“刷流水”。梁某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昆明市禄劝县公安局依法采取行政罚款200元。
☆案例二:
张某某
身份证号码:530128********0310
户籍地:云南省昆明市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崇德街道办事处硝井村18号
开卡银行:禄劝农村商业银行花园支行
☆案例三:
刘某某
身份证号:530128********151X
户籍地:云南省昆明市禄劝县团街镇龙海村委会史家村1号
开卡银行:禄劝农村商业银行团街支行
☆案例四:
曹某某
身份证号:530128********0911
户籍地:云南省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茂山镇斗乌村委会太平五队40号
开卡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禄劝县秀屏路营业所
☆案例五:
马某某
身份证号:530128********0317
户籍地址:禄劝县崇德街道办事处角营村委会七星庄三队
开卡运营商:禄劝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违法或犯罪事实:2024年8月份,马某某将自己名下1张银行卡提供给犯罪分子“刷流水”。马某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昆明市禄劝县公安局依法采取行政罚款1800元。
01
“两卡”违法犯罪到底是什么?
01.什么是“两卡”违法犯罪?
02.“帮信罪”是什么罪?
02
“两卡”违法犯罪的法律后果
《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八条:组织、策划、实施、参与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或者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处十万元以下罚款。
03
什么是“断卡”行动?
01.“断卡”行动惩戒范围
02.“断卡”行动断的是那些卡?
04
重点打击对象
1、买卖、出借对公账户以及银行卡、电话卡等是违法行为,违法违规行为会记录到个人征信报告,影响贷款、办理支付业务,还可能涉嫌犯罪,在此提醒广大群众千万不能贪图私利触碰法律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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