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励优秀精神文化产品创作,充分调动广大文艺、新闻工作者讴歌新时代、记录新时代、阐释新时代的工作激情,努力创作推出更多具有鲜明广元特色的优秀精神文化产品,推动文化事业繁荣发展,根据《广元市优秀精神文化产品奖评选办法(试行)》《关于做好广元市2023年度优秀精神文化产品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要求,经申报、初评、终评及市优秀精神文化产品奖评审领导小组审核,现将广元市2023年度优秀精神文化产品奖获奖作品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10天:从2025年1月23日至2025年2月1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市委宣传部文艺和公共服务科反馈。地址:广元市利州区人民路北段7号,联系电话:(0839)3090787,电子邮箱:382266362@qq.com。
来源丨看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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