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发文称,其应聘了陕西西安一公司的助理岗位,“试岗第一天被要求陪睡、处对象”。11月7日,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发布通报称,已第一时间介入调查。
11月9日,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再次发布警情通报。
全文如下:
2024年11月7日14时许,我局电子城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辖区某公司招聘员工要求“陪睡”。接报警后,民警迅速出警将相关人员带回调查。
经查,11月5日,朱某(女,28岁)应聘某公司期间,该公司总经理陈某(男,34岁)向朱某发送内容不当的聊天内容,干扰了朱某正常生活。目前,我局依法对陈某治安处罚。同时,陈某已向朱某赔礼道歉,并取得谅解。
针对该公司涉及经营不规范等问题,我局已移交相关职能部门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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