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阳行动 | 4人被抓!香格里拉警方查处2起卖淫嫖娼案

政务   2024-11-18 14:44   云南  

冬阳行动

“色”字头上一把刀

没准什么时候就会掉下来

可是总有人禁不住诱惑

...

近日

香格里拉市公安局建塘派出所

连续查获两起卖淫嫖娼案

4人被行政拘留

自“冬阳”行动开展以来,香格里拉市公安局全面强化巡逻防控、同步发力,突出“快、准、狠”,严厉打击“黄赌毒”违法犯罪行为,给群众看得见的安全感。

2024年11月13日,建塘派出所在开展治安巡逻防控时发现城区一酒店内存在卖淫嫖娼行为,经深入调查,民警在该酒店房间内当场查获卖淫嫖娼案件2起,抓获违法人员4名,4名违法行为人对卖淫嫖娼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4人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嫖娼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七条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五十九条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引诱不满14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百六十一条  【特定单位的人员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的处理规定】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利用本单位的条件,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香格里拉警方将继续

以“零容忍”态度

对“黄赌毒”等违法犯罪

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

持续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END -

未来24小时天

2024年11月18日

-8°-13° 


审      核| 和旭东

责      编| 和荣婧

编      辑| 格茸拉姆

供      稿| 建塘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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