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阳行动
“色”字头上一把刀
没准什么时候就会掉下来
可是总有人禁不住诱惑
...
近日
香格里拉市公安局建塘派出所
连续查获两起卖淫嫖娼案
4人被行政拘留
自“冬阳”行动开展以来,香格里拉市公安局全面强化巡逻防控、同步发力,突出“快、准、狠”,严厉打击“黄赌毒”违法犯罪行为,给群众看得见的安全感。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嫖娼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七条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五十九条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引诱不满14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百六十一条 【特定单位的人员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的处理规定】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利用本单位的条件,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香格里拉警方将继续
以“零容忍”态度
对“黄赌毒”等违法犯罪
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
持续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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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24小时天气
2024年11月18日
-8°-13° 晴
审 核| 和旭东
责 编| 和荣婧
编 辑| 格茸拉姆
供 稿| 建塘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