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项目施工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美食   2024-11-20 17:17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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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丰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项目施工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宝丰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项目施工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宝丰县人民法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宝丰县人民法院,招标代理机构为中金泰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宝丰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项目施工建设项目

2.2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4-1216

2.3总投资额:8416902.18

2.4项目建设规模:项目拟将法院现状调解中心、诉讼服务中心及附属用房拆除后重建,将门卫室进行拆除。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土建工程、一般装饰工程、给排水、电气、暖通、室外配套工程等。

2.5建设地点:宝丰县人民法院;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

2.7计划工期:100日历天;

2.8工程质量要求:质量符合国家、行业、省现行规范和标准,达到合格验收规范标准;

2.9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2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电子证照,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需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聘用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或养老保险证明(社保证明或养老保险证明须提供网页查询截图或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或个人社保查询截图),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4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并同时具有相关专业的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从事相关技术管理工作3年以上(以初次获得专业技术职称日期为准)。提供聘用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或养老保险证明(社保证明或养老保险证明须提供网页查询截图或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或个人社保查询截图);

3.5其他人员资格要求:质量员(质检员)、施工员、资料员、安全员(或安考C证)、材料员具有相应资格证书。提供聘用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或养老保险证明(社保证明或养老保险证明须提供网页查询截图或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或个人社保查询截图);

3.6信誉要求:(1)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对象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对象为企业);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对象为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对象为企业)(提供相关查询截图);(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内容);

3.7(投标人出具书面声明,格式自拟):(1)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近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3)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4)未被记入环境污染防治惩戒黑名单;(5)投标人不得存在资质标准要求被全国和我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不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新的工程,不存在施工总承包企业承揽房屋市政工程期间资质被标注异常的。(6)投标人在施工现场配备的主要管理人员应符合《河南省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企业现场从业人员管理标准》(DBJ41/T141-2024)。

注:(1)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之规定。

3)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异地开标解密,详细要求及注意事项请各供应商详细阅读宝丰县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系统相关规定,因各供应商未仔细阅读造成的损失,各供应商自行承担。

4)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5)投标人在中标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由招标人向相关部门反应核实后依据情况处以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等相关处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时间: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1月2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4.3 方式:该项目实施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潜在供应商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宝丰县)(网址:http://www.bfggzy.com/)“登录业务系统”入口进入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链接地址:http://www.bfggzy.com/ggtz/19072.jhtml

办理CA证书:http://www.pdsggzy.com/tzgg/10814.jhtml

4.4 售价:0元

5.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5.1时间:2024年12月12日09时30分整

5.2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时间:2024年12月12日9时30分。

6.2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标大厅,本项目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前应仔细阅读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紧急通告”等。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宝丰县)》、《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其他补充事宜

注意事项: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异地开标解密,详细要求及注意事项请各供应商详细阅读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紧急通告”,因各供应商未仔细阅读造成的损失,各供应商自行承担。

监督单位:宝丰县建设工程招标办公室

  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375-6570620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10421317552137R

8.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宝丰县人民法院

地址:宝丰县人民路东段玉带河畔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方式:0375-2761796

招标代理机构:中金泰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经七路与红专路交叉口向北200米路东中亨大厦七楼

联系人:张峻尘、郭肖肖、武世伦

联系电话:0371-55022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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