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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提升全民交通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按照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部署,根据“五大曝光”行动要求,宝丰县公安交警大队常态化对突出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曝光,现将2024年11月份道路交通安全“五大曝光”新闻通稿公布如下:
隐患多发路段
1、G207国道老龙窝路口
2、S324省道张八桥镇才沟村西路口
3、S241省道商酒务镇任庄村
大型车辆违法未处理企业
平顶山市佳达运输有限公司
18辆违法未处理
平顶山意诚顺物流运输有限公司
17辆违法未处理
宝丰县珑宝物流运输有限公司
17辆违法未处理
宝丰县安超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15辆违法未处理
河南平宝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15辆违法未处理
典型事故案例
2024年10月25日20时许,朱某亮驾驶豫D-7XXX9号(临)梅赛德斯牌小型轿车,由北向南行驶至宝丰县宝赵线赵庄镇大黄村路口北侧路段时,与行人薛某熠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薛某熠受伤,车辆损坏。朱某亮驾驶机动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负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薛某熠无责任。
危险驾驶案例
2024年10月23日06时15分,李某驾驶豫AZXXXY号哈弗牌小型普通客车沿宝丰县宝州路自西向东行驶至皮庄安置房工地门前处时,被宝丰县公安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后经司法鉴定中心对李某血液中乙醇含量进行鉴定结果为:146.61mg/100ml,犯罪嫌疑人李某涉嫌危险驾驶罪。
道路交通安全涉及千家万户的幸福与安宁,这不仅需要公安交管部门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更需要每一位交通参与者的理解、信任和支持交通管理工作,让我们共同携手共创安全、文明、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来源:宝丰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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