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岁一体化,真的要来了?学前教育法草案今日三审,拟放开托班2周岁限制
文摘
2024-11-04 22:32
上海
11月4日,学前教育法草案三次审议稿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为解决托育难的问题,扩大幼儿园托班招收儿童的范围,草案三审稿作出相应修改。草案二审稿规定,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二周岁以上三周岁以下的儿童,提供托育服务。为推进托幼一体化发展,合理利用幼儿园资源,增加托育服务供给,满足婴幼儿家庭送托需求,解决托育难的问题,针对有些常委会组成人员、地方和社会公众的建议,草案三审稿删去“二周岁以上”。草案三审稿规定,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三周岁以下的儿童,提供托育服务。少子化大形势下,学前教育法草案三次审议稿,放开托班2周岁限制,我国的0-6岁一体化,也许真的要来了。4月17日,国家发改委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发布会上表示,为有效解决托育供给不足与幼儿园资源富余的现实问题,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着力推动各地统筹配置“0-6岁”育幼服务资源。9月29日,国务院总理李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研究了推进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科学规划托育服务体系,大力发展托幼一体服务。
10月最新发布的《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要求加强育幼服务体系建设,增加普惠托育服务供给,大力发展托幼一体服务。
10月,国家发改委、国家卫健委对外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价格形成机制、支持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的通知》。这是国家层面的第一个托育服务价格政策文件。通知明确,公办托育服务机构的基本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普惠托育服务机构将建立基本服务费和其他服务费目录清单,目录清单之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公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开设的托班,收费由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教育等部门分别参照当地公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进行管理,收费标准可参考幼儿园收费标准、根据成本差异等情况合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