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我校正式发布
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欢迎各位考生
报考扬州大学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 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 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 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全日制研究生是指在学校规定的修 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是指在学校规定的修业 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按国家有关规定颁发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主要招收专业学位研究生及临床医学学术学位研究 生。考生在报考时,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选择学习方式:全日制或非全日制。
2025 年我校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近 4000 名,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20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900 余名,上述招生计划中均包括推荐免试研究生。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为拟招生数,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和 生源等情况进行调整。
我校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外,其他各招生学科、 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均可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 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考生。“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 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的体检要求,其中乙肝检测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文件要求。
3.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 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 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 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 2 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或 2年以上,原则上要求取得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证书(或取得425分以上成绩,外语 类专业要求取得相应的专业外语四级证书)或至少取得自考本科 7 门课程合格证 书,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且不得跨门类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本科结业生、高职高专毕业生)报考者、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取得复试资格时,需加试所报考学科、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两门。
4. 其他报考要求:
(1)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要求:大学本科毕业 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高职高专毕业后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获硕士、博士 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
(2)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要求: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的毕业生不得报考)。报考法律硕士(法学)要求:之前所学专业为法 学专业(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的毕业生可以报考),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3)报考我校临床医学硕士、中医硕士专业学位者,须分别为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中医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的应届(指纳入国家普通高 校本科招生计划)或往届本科毕业生,正在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已获住院 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不得报考。
考生填写的学历(学籍)信息须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上的信息一致。报名期间系统对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网报提示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网上确认前完成校验。
①根据国家有关录取政策、招生规模和生源等情况确定各学科、专业学位 类别(领域)复试名单;
②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专业课考试、外语听 说能力水平测试和综合情况面试等;
③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含初试成绩及复试 成绩),并结合其思想品德考核以及身体健康状况(含心理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 录取名单。
1. 我校全日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 3 年(非全日制艺术类专业硕士学制为 4 年),具体以培养方案为准。
2. 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 8000 元/年·生,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 10000 元/年·生(其中会计硕士 20000 元/年·生、艺术类专业硕士 12000 元/年·生)。
3.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15000 元/年·生(其中工商管理硕士 30000 元/年·生、 公共管理硕士 20000 元/年·生、工程管理硕士 20000 元/年·生)。
我校对纳入全国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非定向研究生设立学业奖学 金,特等学业奖学金 12000 元/生·年;国家助学金(有固定收入者除外)6000元/生·年;还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20000 元/生·次)、校长特别奖学金、 社会奖学金,以及“三助一辅”岗位津贴等,具体奖助政策请咨询我校研究生 工作部。
/特等奖+2!/
/瞒不住了!其实我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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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孙世宇
校对 | 朱映如
素材来源 | 研究生院
责编 | 王贵洲
审核 | 虞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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