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和巴基斯坦是全天候战略合作伙伴。近日,两国发布《联合声明》,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各领域务实合作。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赴巴基斯坦投资经营,积极打造中巴经济走廊建设“升级版”,存在了解巴基斯坦税制的现实需求。为此,重庆税务特别推出了巴基斯坦税制介绍系列短视频。
中国在巴基斯坦开展投资经营的大多是工程承包商,而中巴两国所得税制度不同,在巴履行纳税义务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项呢?
居民企业就其全球所得纳税。通过分支机构在巴基斯坦经营的非居民企业,则按适用于企业的税率对分支机构来源于巴基斯坦的所得征税。其中,银行为39%,除银行外的一般公司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9%,小型企业为20%。
巴基斯坦所得税法规定,对于购买商品或服务、租赁房屋、股息分配、贷款等实行预扣缴税制度。也就是说,企业在巴市场上购买商品或服务、从巴境内取得股息、利息、特许权使用费、技术服务费等收入,无论卖方、服务提供方或收款方是否为外国企业,买方均需替卖方扣缴所得税。
外国企业从巴境内取得的承包工程收入适用6%的预提所得税税率,股息、利息适用10%的税率,特许权使用费、技术服务费适用15%的税率。如果巴基斯坦同外国企业所在国家(地区)政府签订了税收协定,则应按照协定规定的限制税率执行。根据中巴税收协定,中国企业从巴基斯坦取得的特许权使用费、技术服务费所得在巴适用12.5%的优惠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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