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青海省幼儿园收费管理,维护学前儿童和幼儿园的合法权益,促进全省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幼儿园管理条例》,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印发的《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青海省定价目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我委会同相关部门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对2012年6月印发实施的《青海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形成了《青海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征求省直相关部门及各市州发展改革部门意见建议进行了修改完善,现进一步面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踊跃参与,积极建言献策。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4年11月8日至2024年11月22日。请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于2024年11月22日18时前将意见建议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反馈省发展改革委。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传真:0971-6305746
邮箱:qhsfgwjgc@sina.com
附件:青海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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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周 强
编辑:龙春玉
来源:青海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