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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
龙泉市一次性扩岗补助
开始申报啦
符合条件的人千万别错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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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24〕49号)精神,现就有关一次性扩岗补助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对象及条件
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足额缴纳3个月以上的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的,可以申领一次性扩岗补助。
适用人员范围
1.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是指毕业证书上的毕业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的高校毕业生;
2.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是指毕业证书上的毕业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的高校毕业生;
3.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是指200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企业招用当月处于登记失业状态的青年。
其中,高校毕业生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港澳台)毕业生,包括研究生和全日制本科、全日制专科(高职)毕业生,不包括函授、成人教育、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等毕业生。
适用企业范围
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的单位性质必须是企业(含“个转企”企业)。
劳务派遣企业招用自有员工(含依法开展承揽、外包业务招用的劳动者)、派遣到企业的员工,符合上述条件的,可以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
补助标准
按每招用1人给予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申报方式
采取企业“自主申请”与“无感智办”相结合的经办模式。
企业自主申请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通过“浙里办”APP、浙江政务服务网搜索“一次性扩岗补助”进行申领,或通过龙泉市人力资源市场窗口提出申请。
无感智办
经办机构通过后台数据筛选初步符合条件的企业,向企业发送信息,企业在收到推送短信后,请根据短信中提示的路径,登录“浙里办”APP确认申领信息,经企业确认后进行审核、发放。
注:【劳务派遣企业】向参保地经办机构提出一次性扩岗补助申请时,需另提交《拟拨付用工企业明细表》,且不适用“无感智办”。
申报及实施期限
1.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按年度执行,政策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
2.2024年度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交申请截止日期为2025年4月30日。
3.2025年度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交申请截止日期为2026年4月30日。
审核和公示
企业申报后,经办机构将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核通过后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30日内发放。
其他说明
1.同一人员身份信息只能享受1次一次性扩岗补助,不得跨企业、跨年度、跨地区、跨资金渠道重复享受。
2.劳务派遣单位逾期未反馈资金使用拨付情况的,须退回未使用、未按规定使用和未拨付部分资金,并取消下一年度申领资格。
3.未开展派遣业务的劳务派遣企业也须填报《拟拨付用工企业明细表》《一次性扩岗补助资金拨付情况表》,相关数据可填“0”。
劳务派遣企业其他注意事项
1.劳务派遣单位应按规定反馈资金使用拨付情况。劳务派遣单位收到资金后应及时拨付用工单位,未拨付的应主动向经办机构退回,并在每年9月30日前向经办机构上报《一次性扩岗补助资金拨付情况表》,提交上一年全部适用人员补贴拨付给用工单位的银行转账凭证,以及退回失业保险基金的银行转账凭证。
2024年适用人员的补贴在2025年9月30日前提交相关凭证。
2025年适用人员的补贴在2026年9月30日前提交相关凭证。
劳务派遣企业应妥善保管一次性扩岗补助资金拨付及相关用工管理资料,建立“一企一档”留存备查。
2.劳务派遣单位逾期未反馈资金使用拨付情况的,须退回未使用、未按规定使用和未拨付部分资金,并取消下一年度申领资格。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8-7766259、0578-7766192
地址:龙泉市人力资源市场大厅
龙泉市融媒体中心
通讯员丨方志虹
编 辑丨季卓奕
责 编丨袁俊龙
终 审丨林 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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