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人,城乡居民医保,明年起享受这些门诊待遇→

政务   2024-12-24 23:26   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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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参加陕西省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缴费的参保人,自2025年1月1日起,可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住院可以医保报销大家都知道,那么,参加了城乡居民医保,可以享受哪些门诊待遇呢?一起来看→


·普通门诊报销


起付线:各统筹区均不设起付线。

报销比例:定点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及门诊部支付比例为60%-70%,一级定点医院、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50%-60%,二级定点医院(部分统筹区纳入支付范围)为50%。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100-200元,具体标准按照各统筹区相关规定执行。


·门诊慢特病报销


门诊慢特病是门诊慢性病与门诊特殊病的简称。陕西省已经将高血压、糖尿病、精神病、恶性肿瘤门诊治疗、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透析等多个病种列入陕西省统一管理规范实施的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实行年度参保、年度享受,以自然年度为待遇周期,病种待遇标准由各统筹区自行设定,支付范围包括与疾病相关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目录、诊疗项目范围、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内的检查、检验、药品、治疗、特殊材料等医疗费用,特药保障按相关政策执行。


·“两病”门诊报销


“两病”是指高血压和糖尿病,陕西省对“两病”参保患者在二级及以下协议定点基层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降血压、降血糖药品费用由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政策范围内基金支付比例达到50%以上,具体待遇标准按照各统筹区规定执行。

“两病”专项保障机制和各统筹区现有的门诊慢特病政策待遇相衔接,未达到门诊慢特病鉴定标准的参保人员按照门诊“两病”专项保障机制的相关政策标准报销,达到鉴定标准的按照现行门诊慢特病政策报销。


·特药“双通道”报销


陕西目前已将252种药品纳入特药管理范围,这些药品中绝大多数是治疗重大疾病、价格高昂、需要门诊长期使用的药品。纳入特药管理的药品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实行统一的医保支付政策,城乡居民先行自付比例不超过20%,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不低于60%,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后剩余的费用,可纳入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支付范围,特殊药品费用不设起付线,不单设最高支付限额,计入年度统筹基金支付限额。截至目前,陕西省共有特药定点医疗机构306家,特药定点零售药店310家,包括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和大型连锁药店,基本实现了107个县(区)每个县区都有特药定点医药机构,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参保患者可在特药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实现直接结算。


·辅助生殖项目纳入报销


陕西省将溴隐亭、曲普瑞林、氯米芬等促排卵药品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使用上述药品均可按规定享受报销待遇,提升不孕不育患者的用药保障水平,进一步减轻医疗费用负担。9月1日起,陕西省将“取卵术”等13个治疗性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按照乙类管理,个人先行自付比例陕西省统一确定为10%。“取卵术”等6个项目医保基金支付次数限3次/人,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治疗费用,实行单行支付,不设起付标准,居民医保报销比例为60%,不占用普通门诊额度,计入年度基本医保最高支付限额。

试管婴儿技术等纳入医保后,从今年9月起已累计惠及患者22504人次,基金支出2736万元。今后将会有更多参保人员享受生育支持政策,让更多家庭实现“生育梦”。


·产前检查纳入门诊报销


陕西省将参保居民在门诊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产前检查相关医疗费用纳入门诊保障,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部分统筹区为参保居民补贴产前检查费用,在结算住院分娩费用时一次性补贴到账。


来源:“西安发布微信公众号

编辑 叶蕊 校对 强小强 责编 李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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