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春节前夕,山东烟台无管处根据莱山区福路救援中心投诉内容,及时查处1起恶意干扰业余中继台案,对违法人员韩某进行了没收无线电发射设备、吊销无线电台执照、注销业余无线电台呼号、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经调查询问核实,业余无线电爱好者韩某在1月20日晚,因个人原因分别利用手持对讲机和车载电台对莱山区福路救援中心中继台频率进行持续恶意干扰,致使无法正常通联。根据违法嫌疑人坦白供认、证人证言、录音录像和询问调查等各类证据材料,其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烟台无管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无管条例》《业余无线电台无管办法》的规定依法作出了没收无线电发射设备、吊销无线电台执照、注销业余无线电台呼号、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目前,案件已按法定程序办结。
注:本案例时间为2018年,属于旧闻,仅供学习与参考,以及温馨提醒!
在业余无线电的世界里,我们享受着无线电波带来的无限乐趣和挑战。然而随着技术的发展和爱好者数量的增加,合法合规使用无线电资源变得尤为重要。但仍然会有一些不和谐的现象,如恶意干扰、非法使用无线电频率等行为,这些行为不仅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也破坏了无线电爱好者之间的和谐氛围。我们呼吁广大业余无线电爱好者,如果遇到恶意干扰或其他违法行为,应及时向无线电管理机构举报。无线电管理机构会依据《无线电干扰投诉和查处工作实施细则》及时处理投诉,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合法无线电业务的正常进行。您的举报不仅能够维护自己的权益,也是对整个业余无线电社区负责任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