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函表扬和肯定!点赞这个全国首创工作!

教育   2024-10-06 23:19   江西  


近日,学校收到来自江西省司法厅的感谢函,函中对数据法律研究院院长饶传平同志和洪民杰、陶斯琦等学生在数据产权公证方面作出的重要贡献予以表扬和肯定。


函中指出,2023年8月以来,省司法厅依托现行的法律制度和市场运行机制,指导直属赣江公证处开展了全国首创的数据产权公证这一开创性工作。饶传平同志带领洪民杰陶斯琦等学生全程参与,为相关工作提供了高质量的理论支撑和实务指导,做出了重要贡献。


函中指出,贡献一是公开发表的《论数据持有公证》(《南昌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24年第1期)、《用公证制度保障数据交易》(《江西日报》“学与思”理论版2024年5月13日)两篇论文,深入分析了数据产权公证的法理基础、实践路径和制度价值,为这项创新性工作提供了扎实的学理支撑。这两篇论文观点新颖,论证严密,在理论界和实务部门引起了广泛关注和积极反响。


贡献二是主持制定了《数据资源公证登记规范》和《数据资产质押公证登记规范》两个全省统一的地方标准,对数据产权公证的流程、要件、效力等进行了细化和规范,为开展数据产权公证提供了可操作的实务指引。这两个标准填补了国内相关领域的空白,对于规范全省乃至全国数据产权公证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


函中指出,在饶传平同志的理论支持和实务指导下,江西首创的数据产权公证工作取得了瞩目的成绩,得到了新华社的专程采访报道,相关经验和观点引起了国务院办公厅、司法部的高度重视。数据产权公证的江西实践,为全国探索运用公证制度保障和促进数据要素市场发展提供了有益的经验。


函中最后对饶传平同志表示感谢,认为饶传平同志理论功底深厚,实务经验丰富,学术视野开阔,工作勤勉尽责,是数据法治领域的领军人才。省司法厅对饶传平同志为江西大数据战略和数字法治建设所做出的贡献给予充分肯定,并希望他继续发挥专业特长,为江西乃至全国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贡献更大的智慧和力量。 




我校饶传平教授带领洪民杰、陶斯琦、傅纪雪等学生,为江西省司法厅直属赣江公证处开展数据产权公证这一具有全国开创性的工作,提供了高质量的理论支撑和实务指导,该工作不仅填补了国内相关研究领域的空白,为数据要素市场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为数字经济的繁荣发展贡献了江西智慧。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经过深入的访谈交流,我们深切地感受到数据法学在大数据时代的重要性,更看到了江财人不畏艰难、勇于开拓的宝贵品格。




以法治之力 助数据之用





“数字化不啻为第二次地理大发现。数据法学是对传统物理世界与虚拟数字世界法律挑战的系统性回应,它通过整合多学科知识,建立一个以数据为核心的法学研究范式,从宪法原则到具体法规,从技术原理到法律实践,探讨如何调整和创新法律概念、原则、规则以适应数据驱动的社会变革。”当问到数据法学在当今时代的深刻内涵与重要意义时,饶传平教授这样说道。


数据是科学技术发展所创造的新客体,它与传统有体物相比,具有可复制可共享、非竞争非消耗、多主体多场景等特点,导致数据权属不明,边界不清,价值不统一,风险不确定,给数据要素的流通利用、交互交易带来很大的困难,数据产权立法也成为世界性难题。当前,尽管中央政策《数据二十条》确认了数据资源所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但是在立法层面并没有对数据确权作出规定,数据生产、流通、使用过程中各参与方的权利保障和责任承担均缺少法律依据。在一次会议中,数据公证业务带入了饶传平教授的视野,“在数据产权理论研究和制度建设悬而未决的情况下,通过公证增信数据流通利用,为数据资产入表、增值赋能背书,由公证领衔数据合规审查、产权确认,将是数据价值实现业务绝佳的切入点。”由此,饶传平教授开启了数据产权公证的理论研究。


通过持续的实践考察和深入的理论思考,他先后在《南昌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和《江西日报》等刊物上发表了《论数据持有公证》与《用公证制度保障数据交易》两篇文章,认为公证依照法定程序可以证明数据持有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数据持有事实是数据权益的基础,这就可以发挥公证制度在数据要素市场建设上独特的增信作用。更为重要的是,相较其他第三方登记主体而言,公证机构是独立的法定证明机构,公证的法律效力来源于我国公证法、民事诉讼法以及国际法等法律的明文规定,位阶高、效力强,且具有地域普适性。相较于行政登记而言,公证是预防性的法律服务,具有直接、方便、快捷的特点,公证的自主性也更契合数据要素市场的自由竞争性。公证制度作为一项重要的信用保障法律机制,将有效弥补市场主体间的信任不足,降低生产要素所有者之间的配置风险,保障数据要素市场的交易安全,促进数据要素价值的顺利实现。




“把论文写在大地”





在江西省司法厅的领导下,饶传平教授团队与江西省司法厅直属赣江公证处、上饶银行、江西凌科安时律师事务所等多家机构、部门合作,进一步发起《数据资源公证登记规范》和《数据资产质押公证登记规范》这两项地方性标准的制定工作(即将正式发布)。这两个标准不仅细化了数据产权公证的流程、要件、效力等关键环节,为全国范围内开展数据产权公证提供了可借鉴、可复制的宝贵经验。


在近日举行的“数据要素X”大赛中,饶传平教授团队与合作单位申报的“数据产权公证登记平台:可信数据流通的基础设施建设方案”项目荣获江西分赛区决赛一等奖,并被推荐参加国家数据局举办的全国赛。该项目旨在构建一套高效、安全、可信的数据产权公证登记平台,为数据要素市场的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设施支撑。平台通过集成先进的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加强数据产权登记的准确性和便捷性,为数据交易双方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该平台的核心优势在于其独特的公证增信数据流通机制。通过引入公证机构作为第三方信任背书,平台能够确保数据产权的合法性和真实性,有效防止数据侵权和非法交易行为的发生。项目的获奖证明数据产权公证登记的实践价值,为全国数据要素市场法治化建设提供了江西智慧。


自2023年8月以来,江西省司法厅指导直属赣江公证处开展的数据产权公证探索,得到了新华社的专程采访报道,引起国务院办公厅、司法部等高层部门的高度关注与认可。近日,江西省司法厅致函我校,专门感谢饶传平教授团队对这项工作的支持。另悉,在数据产权公证领域之外,饶传平教授团队于2024年6月份提交的智库报告《江西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的法律风险及对策建议》得到了江西省主要领导的肯定性批示。习近平总书记曾勉励科研工作者“要把论文写在大地上,当党和人民需要的真博士、真专家”,饶传平教授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了习近平总书记的殷切期望。




春风化雨育桃李





2020年,饶传平教授应邓辉校长之邀,带领团队自华中科技大学加盟我校法学院。之后创办了我校数据法律研究院,主持数据法学专业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工作,并发起成立了江西省法学会数据法学研究会,致力于产学研用一体化发展的探索。


自数据法律研究院成立以来,饶传平教授坚持探索有组织的团队科研机制,以每周举行的研究院学术例会为平台,邀请不同学科的老师与公司律所等职业精英一起,指导学生开展文献阅读、论文写作、创新竞赛、职业规划。在饶传平教授的带领下,数据法学本科生保送、考取名校深造,研究生获得知名公司、律所岗位的比例逐年增加。桃李不言,下自成蹊。饶传平教授用爱与智慧,在江财谱写了一曲曲动人的教育华章。


数据法律兼具基础性与前沿性,横跨所有部门法,关联法律经济技术等学科,这要求数据法律人才既要具备社会科学和法学理论素养,又要具备部门法知识,经济、技术等相关学科知识,更应关注鲜活的社会实践。四年来,饶传平教授除了正常的学术研究与课堂教学之外,挤出时间带领学生走向广阔的数据应用场景。春风化雨,润物无声。在他身边,学生们既接受到严格的学术训练与职业指引,又感受到家长般的温暖与关怀。在学生陶斯琦心里,饶教授待人真诚、工作专注,如冬日阳光温暖明亮,激励学子求索高峰;在学生洪民杰眼中,饶教授乐观坚毅,他的乐观精神像是一束穿透云层的光,让因研究瓶颈而沮丧的学生重燃希望,找到前进方向。


数据法学作为一门新兴学科,不啻为一个新法学的万花筒,向全体法律人展示了法学这门古老学科的传承、裂变与涌现,并激发更多人参与到这个充满活力的领域中来。近期,饶传平教授主编的《数据法学导论》教材和《数据法学译丛》已经出版。饶传平教授及其团队于江西财经大学之沃土,深耕数据法学,其孜孜不倦之学术追求,勇于创新之实践精神,为江财法学教育添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正如《中庸》所云:“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饶传平教授及其团队的故事,激励着后来者继续前行,在数字法治的征途上不断攀登新的高峰,为构建更加繁荣、健康、有序的数字世界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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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江西财经大学新闻网

排版/ 刘佳玥

审核/ 赵   旻 姜   莹 李大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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