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对着你,也不对任何人,我只对着重点项目在叶县落不了地,拆迁我到场了,负责的人大副主任也到场了,我们是为了项目的进展,我愿意承担责任,想告我你就去告我。”
上面这个录音内容是河南平顶山市叶县常务副县长胡炜哲和创业大学生贾柯父亲的一段通话录音。
到底发生什么事,让这胡常务副县长说出这样的话呢?
事情源于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旗下中国交通广播首发报道了一则新闻。
河南叶县返乡创业大学生贾柯在当地经营果园,2023年,因叶鲁高速的建设,政府需要征收这片地,贾柯同意拆迁但要求按照经济林果园做赔偿,赔偿金额估算达到300余万元,叶县政府不认可这个赔偿标准,认为应该按零星果树做赔偿,按照那个标准政府只要拿出18万。
这个贾柯曾经也是当地的名人,因为响应家乡的号召,大学生回乡创业,回到老家叶县任店镇承包30多亩土地种植黄金梨树。
一晃十年过去,果园发展逐渐成熟,不仅获得了国家绿色认证,同时还成了大学生创业基地。
2020年被选为河南省知名农产品品牌。2022年9月,平顶山晚报曾用很大篇幅报道贾柯的创业,将其当成先进典型。
只是谁也没想到短短几年过去了,就发生了这么大的变化,曾经的当地的名片,落得现在这个下场。
双方争执点,还是在于这个赔偿问题上。
当地的工作人员对果园的所有者贾某称,果园要按零星果木的标准进行赔偿。
因为平顶山有相关文件2017年发布的平顶山33号《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按这个文件的标准赔偿的话是18万多。
经营了十多年的果园仅仅被赔偿18万,贾某自然不认同。
倒不是因为钱,而是补充标准。
而贾某不认同的原因是,按上面说的文件中规定,他果园里种的大面积梨树只能按零星果树补偿,这不合理。
于是贾某向河南司法厅反馈,结果得到了意外的答案。
河南司法厅:平顶山那个文件在2020年就作废了。
所以根据最新的文件来看,贾某的果园应该按经济林的补充标准去赔偿。
两者的赔偿方式和价格确实不同。
首先经济林的赔偿通常包括土地价值补偿、林木价值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等;还要看经济林的种类,生长状况,年龄,当地的价格等等,有的地方最高每亩达到了3万元。
而零星果木的赔偿基本上按每株来计算的,还要看这些果树是在哪一个生产周期,就按最高赔偿标准的盛果期来算每株的价格大概在1900到2200元,但如果还在培育期的话,每株的价格在45元到120元不等。
但是,当贾某拿着司法厅的文件给叶县任店镇党委副书记张强去看后,张书记却说:“赔偿只能按平顶山33号文件来进行,对于河南司法厅的回复,我解释不了。”
记者也问张书记,既然旧文件都作废了,怎么还按旧文件补偿呢?
张书记依旧这样回答:“法律上的我没办法解释。”
双方就这么一直僵持,结果2023年6月,叶县任店人民政府给果园所有者贾柯下发了《限期清理通知书》,限期6月14日前清理完毕。
这下贾柯不干了,直接将镇政府给起诉了,2023年9月6日,县政府迫于压力又撤回了《限期清理通知书》。
本来以为还会这么僵持下去,结果贾柯真是太小瞧对方了。
而带队的副县长胡炜哲接受中国交通广播记者采访的时候,仍强势说道:“我们是为了项目的进展,我愿意担责,我参与了拆迁,当天在场的领导我也不是官最大的。”
记者采访负责拆迁施工的中交二公局项目负责人,负责人还大言不惭地说“现在是法治社会,人家说征地没谈好,我们敢进去施工吗?”
在百科上,显示胡副县长生于1971年5月,1985年3月参加工作,如果没算错的话,胡副县长算得上是“神童”,14岁就参加工作了。
然而有意思的是,在当地官网上,胡副县长又变成了1988年3月参加工作。
不禁让人想起了一个成语“云浩止耕”,一样的神态,只是他们怎么能这么做呢?
谁给他们的胆子啊?面对记者还敢如此……
真是难以想象平时是怎么工作的,这样怎么为人民服务。
不知道会不会成为第二个纪云浩,事情已经发酵,静等当地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