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溪县农业农村局:通知

民生   2024-09-28 08:47   湖南  

来源:辰溪县人民政府,辰溪县农业农村局

原标题:关于遴选辰溪县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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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培训机构:

为加快培育农业农村现代化亟需的高素质农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南省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决定遴选辰溪县2024年度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为确保我县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育任务

通过遴选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分类培育高素质农民200人,共开设4个培训班,(其中围绕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1个班50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产业发展能力提升1个班50人,脱贫地区致富能力提升1个班50人,农村创新创业1个班50人)。

二、培训内容

1.围绕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培训班1个。围绕水稻全程机械化生产、油菜机械化育苗移栽、保护性耕作、高效飞防植保、机收减损、蔬菜病虫害绿色防控、科学安全用药、农药残留限量标准要求开展相关培训。

2.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产业发展能力提升培训班1个。开展植保无人机培训(围绕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电商培训(结合农村创新创业)、庭院经济发展(畜禽养殖、种养结合、生态循环农业)等培训。

3.脱贫地区致富能力提升行动1个班。围绕脱贫县产业发展培育一批带头人,提升从业者技能水平,带动脱贫群众致富增收。根据脱贫人口(含非脱贫人口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就业需求,因地制宜组织开展实用技能培训,提高脱贫劳动力就业竞争力和就业质量。鼓励采取订单式培养、工匠带培等方式开展培训。

4.农村创新创业能力提升1个班。鼓励返乡创业人员和发掘在乡创业能人,积极参与农村创新创业能力培训,围绕农村特色产业和优势产业,深入挖掘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新动力,优化配置现代产业要素,催生新产业新业态。

三、遴选方式

遴选采取培育机构提交申报资料、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评审,报局党组会议通过,确定培训机构,并发文确定。

四、资质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申报培训专业所需的培训资质;

2.具备承担申报培训专业所必备的培训场所、教学设施设备和农民教育培训实训基地;

3.有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队伍;有所申报培训专业所拥有的种植业、养殖业,农村创新创业、现代农业经营管理,农村电商和无人机植保飞手培训等相关专业教师;

4.承担过农民教育培训、能完成学员招生组织,有丰富的农民教育培训经验、行之有效的农民教育管理模式和良好的后续跟踪服务能力;同等条件下,近两年内开展过高素质农民培育的机构优先;

5.服从县农业农村局对项目实施的指导、监管和检查验收,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分配的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

6.没有不良记录。未按期完成培训任务的,下一年不得承担培训任务。私自分包、转包培训任务的,取消当年培训任务并追缴项目资金,从培训机构库中除名,5年内不得再次申报培训入库。

五、报送材料

1.辰溪县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申报表;

2.培训机构和实训基地简介材料;

3.培训机构教育培训资质和独立法人资格证复印件;

4.培训专业培训所必备的培训场所,教学设施设备,实训基地现场图片展示;

5.培训师资的专业、职称情况一览表,培训教师专业和职称复印件,培训师资包括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业,现代农业经营管理、农村创新创业、农村电商、无人机植保飞手等相关专业教师。

六、申报时间、地点

申报时间:2024年10月8日至10月10日;地点:辰溪县农业农村局科教股(联系人:张发文,联系电话:13607456810)

附件:辰溪县2024年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机构申报表

辰溪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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