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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将至
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办学行为
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
南昌市教育局日前发布工作通知
明确在寒假期间
除高三年级可在
确保安全和坚持自愿的原则下
适当安排教学外
(时间不超过假期1/3
恶劣天气不得安排教学)
所有中小学、幼儿园或教师
务必做到“三个一律、三个严禁”
一律不得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包括以寒假托管服务的名义)
一律不得举办学科培训班、特长班、奥赛班、兴趣班、提高班等
一律不得将校园、校舍出租给校外培训机构或与校外培训机构合作举办各类培训班
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违规补课
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违规补课
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单位名称 | 举报电话 |
---|---|
南昌市教育局 | 0791-83950902 |
东湖区教体局 | 0791-87838593 |
青云谱区教体局 | 0791-88461823 |
西湖区教体局 | 0791-86597530 0791-86564950 |
青山湖区教体局 | 0791-88103787 |
进贤县教体局 | 0791-85672776 |
安义县教体局 | 0791-83410303 |
经开区教文体事业发展中心 | 0791-83891235 |
湾里管理局教体办 | 0791-83760358 |
新建区教体局 | 0791-83755739 |
红谷滩区教体局 | 0791-83952029 |
南昌县教体局 | 0791-85728151 |
高新区教体局 | 0791-881313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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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吴璠
复审:查婧雨
审签:张文娟